长安城的西市,一年比一年热闹。
虽然是六月酷热天,街上的人流却是一如既往的摩肩接踵。
不过,热闹的人群,却是突然之间向两边散开。
只见一只虎虎生威的大獒犬,在充满霸气的在小主人的牵引下,霸占着半边街道。
“小玉米,你走慢点呀。”
程梅、程兰、程竹、程菊等七姐妹屁颠颠的跟在小玉米身后,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在西市里面横冲直撞。
也不知道为什么,程咬金和程处默都是大大咧咧、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结果程家第三代的七仙女却是一个比一个斯文。
完全颠覆了大家的理解。
反倒是小玉米这个最小的丫头,成为众人的小头头。
李宽不在长安,程处默也不在长安,结果小玉米不是带着兕子满长安城转悠,就是跟程家的七个表姐到处溜达。
要说坏事,她倒也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无非就是路过东家的炊饼店,顺手拿个炊饼啃两口;路过西家的水果店,拿起一个桃子咬两口。
至于钱?
小玉米那是从来都不带的。
在长安城,还有她需要花钱的地方吗?
不过,这就苦了秦怀道了。
每次出门,都都得带着一堆铜钱和金银币,随时准备给这个小丫头擦屁股。
小玉米还不到三岁,不懂事就算了。
要是他跟在身旁,也当作没有看见的话,这就有点损坏楚王府的名声了。
虽然很多铺子的伙计如今都知道小玉米是谁,对于她光顾自己的铺子,实际上是抱着欢迎态度的,哪怕她吃东西不付钱。
当然,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这帮商家,很多人喜欢小玉米,那是因为楚王府的存在,大唐的匠人和商人的地位逐年提高,聪明的人都感受到了这一点。
“你们走快一点,听说前面新开了一家冰淇淋铺子,我要过去尝一尝。在府上的时候,阿娘总是不让我多吃。”
小玉米回头大声喊了一句,然后继续牵着威武雄壮的金毛往前走去。
已经快要一岁的金毛,如今的体重直奔两百斤而去。
头抬起来的时候,比小玉米还要高。
不过,只要小玉米拍拍它的脑袋,这家伙就会很快的趴在地上,让小玉米骑在它的身上。
每当太阳西下,小玉米玩累了,就喜欢这样骑着金毛回府,这甚至都已经成为长安城的新一景了。
“那个冰淇淋吃多了会拉肚子的,姑姑说过一天只能吃一个的。”
程兰小跑着来到了小玉米的身边,虽然她也很想吃冰淇淋,不过却是谨记程静雯的吩咐。
“怕什么,阿娘又不知道,到时候拉肚子的时候不要告诉她就行了。”
小玉米遗传了李宽的吃货属性,不过这个丫头最喜欢的是甜食,怎么吃都不腻。
“瞒不住的,我们不说,其他人也会跟她说呀。”
程竹也咽了咽口水,担忧的说了一句。
“走开,都走开,给我来就九个冰淇淋。”
一帮小丫头说着话,就来到了一家冷饮店,小玉米也不管前面排队的人群,直接带着金毛插到了第一排。
自从楚王府搞出来硝石制冰这玩意后,很快就在长安城流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