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要杀光白民国人,还得让白民国人挫骨扬灰,白民国地上、地下,都将是人狐一族的地盘。
要是住惯了地下城,上去住一住地上城,呼吸有阳光的空气。
这该有多好啊!
想来。
一个字:爽。
两个字:好爽。
三个字:倍儿爽。
这,正是人狐一族日夜所想。
就为了这一天到来,人狐一族之首,乘黄已经忍辱负重两千年。
两千年,整整就是两千年!
要是一般的短命种族,连上下十八代祖宗都来不及看一眼,早就已经:尘归于尘,土归于土。
还好,人狐一族都长寿。
只是,人狐一族的族人,都极其心疼乘黄这一个万乘之尊。
凡是人狐一族中的成年族人,只要学会魅惑之术以后,要是被人骑一次,骑者就能活两千岁。
当然了,骑者只要不是被外力杀死,那一定就能活两千岁。
可是,乘黄这么多年来,独自忍受着千人骑、万人骑。
万乘之尊,那是众人骑。
说来。
这都是人狐一族骨子里的一大痛点,人狐一族自己骑自己,还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要是被外族人众人骑,这可就是侮辱。
一种不能下咽的侮辱。
这一些年以来,人狐一族女子舍身去魅惑他国的大王,那一些大王,还不就都是看中能活两千岁!
从此君王不早朝?
要是能活两千岁,早朝机会那么多,又何惧一年半月不上朝。
即使三五十年不上朝,在两千年面前,无非只是沧海一粟。
要不然,为一个女子而发兵当人狐一族的外援,这不划算。
冲冠一怒为红颜?
无非都是骗人的鬼话,都想活两千岁,那才是想要得到的好处。
正因为能被人利用,人狐一族才一直活下来,静静等待着。也只有活下来,才有翻盘的机会。
等的这一天,花开花又落,只要族人意念不亡,总会等到。
为了这一天,人狐一族的族人,都已经隐约听到了脚步声。
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是亢奋。
陈盛见此光景,狂热如此,更加觉得,此时此刻要趁热打铁。
真做假时假亦真。
假做真时真亦假。
反正。
地下城已经有一千多年不见太阳,怎么说,只由自己一张嘴。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说过了,就只当是一阵风。
要是听者,认为它是一个上好的风口,那就像猪一样飞起来。
反正,最后摔死的都是猪。
猪摔死,又与己何干?
“初来乍到,多多关照。姓陈名盛,认识我的人,都叫我:盛哥!”
陈盛镇定一言,又与洛神大仙使了一个眼色,洛神大仙会意。
毕竟。
在地下城,你不认识我,我又不认识你。面生,怎么说都成。
言毕,却激起人声潮涌。
“姓陈?那可是大姓。听说,陈姓是天人中排行靠前的大姓!”
“是啊,太阳族人与天人也有关系了吗?多么伟大的人狐一族!”
“……”
一行人,先敬重陈盛三分。
满眼都是湿漉漉的羡慕。
眼角微微红,还有一点嫉妒。
这样说来。
要是与天人扯上关系的人狐一族族人,那更天不怕、地不怕。
加之,乘黄又得天人功力,光复人狐一族,只在谈笑之间。
一行人又投过来极其羡慕的目光,再一次细细打量着陈盛。
居然。
还没有半分架子,亲近就像邻居家懂事的小哥,身旁又是一个美貌的女子,又更敬重陈盛三分。
人狐一族女子本来就很美,要是再使魅惑之术,能要人老命。
人狐一族女子要使魅惑之术,连人狐一族男子也都招架不住。
所以。
这一行人,除了羡慕陈盛之外,只更多的关注陈盛一言一行。
要是过多关注人狐一族女子,一个不留神,就像当家的。
女人的腰,夺命的刀。
修罗刀一晃下去,别说看地面上的太阳,就连看地下城习以为常的萤火之光,都会没命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