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只烧鸡。”宋北云站在一个卖烧鸡的铺子面前:“要老一些,味道足一些。”
烧鸡铺子的老板应了一声,挑了一只烤得有些过火的烧鸡:“客官,这只如何?”
“行。”
正在他掏钱递给老板时,他身后突然一大堆人走了过去,而宋北云好奇的问道:“这是干什么呢?”
“说是今日那个什么丝的波斯女子去城外慰问草原的难民却让宋大人给阻了,还被单独训斥了一番,现在正伤心欲绝,这不,这些青年才俊要去衙门要个说法。”
“活腻了。”宋北云啐了一口,将钱递给老板接过烧鸡:“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可不是么,为了个女子去冲撞衙门,不聪明。”那老板也是摇头:“我家儿子若是如此,我便打断他的狗腿。”
宋北云提着烧鸡跟着那帮人的后头来到长安的衙门口,只见前头已是群情激昂,说是要讨要个说法,但衙门口的侍卫也不含糊,往那一站死活不让人进去。
“唉,兄弟。”宋北云怼了怼一个跟他一样站在旁边看热闹的老哥:“这是干什么呢?”
“鬼迷了心窍。”那老哥笑道:“这帮十六七岁的愣头青,也不打听打听我宋爷是干什么出身的,敢向他讨说法,也不怕宋爷讨他们的狗命。”
宋北云挠着头:“不至于吧……宋北云没那么坏吧。”
“你肯定是北方来的。”那老哥瞟了宋北云一眼:“你别看宋爷现在不怎么露面,而且手段仁义。当年他可是大宋第一杀神呢,有州县造反,他上去就把刺史一家三千五百口子人全给埋了,白莲教作乱,他一夜之间杀了五万人,血把秦淮河都染红了,然后挂在城门上七七四十九天,到现在恶鬼都不敢进金陵。”
放屁!哪有这么邪乎。
宋北云心中啐骂,什么三千五百口、什么五万人……这都什么跟什么嘛,还秦淮河都染红了,恶鬼不敢入金陵,这不鬼扯么。
“你都亲眼见了?”
“见了见了,自然是见了。当年白莲教那会儿,我亲眼见到人头摞得比城墙高,就似那九层的塔一般。唉,虽是可怕,可若不是这雷霆手段,大宋哪得这般安稳呢。”那老哥一边啃着甘蔗一边以亲历者的身份诉说道:“后来宋爷大破西夏、大破草原、大破金国,哪一次不是人头滚滚、血流成河,据说西夏纳土归宋就是因为被宋爷杀光了人。”
“还有,小哥你是不知,后来当今陛下晚上常被厉鬼滋扰,整夜不能寐,即便是金陵相国寺的高僧都不得法子,最后有高人画了一张宋爷手持鬼头大刀的画像贴在皇宫内,从那以后厉鬼再不敢入宫了。”
“神奇……”宋北云点了点头:“你这宋爷能耐可真厉害……”
这怎么解释嘛,这人这牛批吹的不就像当年宋北云跟寝室几个弟兄夜话时的内容么,反正越说越邪乎就完事了。
不过热闹很快就散了,因为衙门中出来人了,也不说话也不喝斥,只是在那逐一清点人数,抓到一个便问姓谁名谁、家住何方。
这一看要实名制,这帮被美色迷了眼的脑残粉立刻就鸟兽散,生怕影响了即将到来的秋考……
“哈哈哈哈……这帮兔崽子。”那吃甘蔗的老哥笑得咯咯响:“兄弟……唉?人呢?”
宋北云早已离开,果然这帮人就跟网上的喷子一样,只要碰到实名制就老实了许多,也不知这损招是谁想出来的,真的太可乐了。
拎着烧鸡的宋北云一个人来到南园之中,在一处供人休憩读书的石桌子前将烧鸡和其他几样小吃打开,坐在那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一边享受着黄昏的静谧一边享受着美食所带来的欢愉和平静。
眼看着启明星升起,宋北云却没什么回家的欲望,毕竟已经很久没有独处了,趁着夜色,听着旁边夜校之中传来朗朗读书声,看着这园林之中不少的情侣嬉笑,心神都安定了许多。
可吃着吃着,宋北云却听见不远处有哭声传来,他拎着鸡腿绕过一丛树木看过去,发现一个女子正坐在长椅上哭哭啼啼,好生可怜。
于是他一边吃着鸡手上还握着一壶农家自酿的水酒,好奇的绕到了那女子的面前,可这一看发现居然就是上次那个漂亮的波斯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