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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划算(2 / 3)

陌生的地方,占地颇广的庄园,庄园一隅聚居着许多人家,其中一户,是李笠和梁森“奴婢之旅”的终点。

他俩作为新来的僮仆,有了一个新主人:一名彪形大汉。

新主人有一大家子人,把他俩一起买来,是听说他两个能顶三个人用,而现在,就是李笠和梁森证明自己价值的时候。

除夕将至,这户人家杀猪过年,一部分猪肉要制作成腊肉、熏肉,以便长期保存;一部分新鲜猪肉需要烹饪,于是李笠开始施展厨艺。

厨房,脚上铐着一条铁链的李笠正在做菜,因为做菜需要动刀,而他又是新买来的僮仆,主人家怕他暴起伤人,故而上了手段。

李笠有厨艺,但这个时代的厨具不如后世那么丰富,甚至连铁锅都没有,也没有许多调味料,所以他要烹饪出好吃的猪肉可不容易。

这个时代炒的烹饪技巧未普及,甚至未出现,百姓家里家常菜的做法主要是蒸、煮、炖、炙,亏得李笠有了将近一年的‘适应期’,知道如何利用现有条件来做出比较可口的饭菜。

今日主人家杀猪,李笠要做的菜,就是极其简单的炖猪肉。

炖猪肉很容易做,但要做好,不容易。

古代,平民百姓难得吃一次肉(渔民、牧民另说),即便是杀猪,也都是为了过年,所以,大部分人家对于猪肉的烹饪不是很拿手。

加上没什么像样佐料,猪肉的做法,要么是炙(烤),要么是用清水炖,适当放些盐。

这户人家,当然没什么像样的佐料,李笠选择做炖猪肉,一来是条件限制,二来是他有把握。

第一步是浸泡,挑选合适的五花肉,洗净、切块,放在清水里浸泡至少一炷香时间,洗去猪肉里残留的血水,确保猪肉的‘纯香’。

第二步为腌制,把浸泡好的猪肉洗干净,然后剁成小块状放进盆里,加入酒、盐。

酒是主人家喝的酒,度数应该很低,和后世料酒没得比,但用来除腥还是可以的。

第三步是焯水,这一步很关键,炖猪肉炖得好不好吃,关键之一就是焯水。

李笠提前用一小釜煮水,却只是小火,在釜里水还不热的情况下,将腌制好的猪肉放入釜里“焯”一下,从一默数到三百。

按说要看钟,但这年头没有时钟,所以李笠凭借经验把握时间,不一会釜里水面有泡沫浮起来,他将其一一撇去。

如此焯水过的猪肉,肉质不老,又更加干净。

第四步为爆香,李笠用铜铛把猪肉和姜片一起煎,先用姜来爆香,再煎得猪肉发黄,放出来冷却。

这才是把炖猪肉做入味的办法,若傻乎乎的只是用水炖,只会炖出寡淡无味的熟猪肉。

爆香后就是炖,把煎过的猪肉放到清水里炖,再适当放盐调味。

于是,一大釜清香扑鼻的炖猪肉就做好了。

忙得满头汗的李笠,等炖猪肉做好,才得闲看外面,结果一看吓一跳:厨房的门口、窗户,都挤满了围观的人。

炖猪肉的香味,以及李笠娴熟的烹饪技术,让围观的人们看得眼都直了。

他们是户主的亲戚,事前都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没什么特别、口音怪怪的少年,烹饪起来竟有如此之多的花样。

也没想到,李笠的同伴梁森,炖鱼也做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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