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些皇帝不满意的考生,则直接驳回,让他们打道回府。
考核流程有些不太严谨和繁杂。
但在唐宋科举制盛行之前,朝廷大体就是这样选官的。
楚天秀可不觉得,这个时代有什么事可以问倒自己。
没钱就弄钱,造反就干他!
主意多的是。
皇帝项燕然英明神武,慧眼识珠,定然会发现掩藏在小昏侯的糟糕名声之下,是暗夜里一颗无比璀璨耀眼的夜明珠。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让皇帝改变一下对他的糟糕印象,收下他的自荐出仕书。
这个难度极高!
皇帝早就瞧他昏侯家不爽,觉得他是废材。才会不顾天下议论,将他堂堂侯爵世子废物利用一下,贬为上门赘婿,为平王府传宗接代。
连那些酸儒们都看得出皇帝的好恶。
他楚天秀这这一点自然更是心知肚明。
他写一道自荐书上去。
只怕皇帝老儿看都懒得看一眼,直接丢到一旁驳回,可能连皇宫大门都不让他进,更别说参加岁举考核了。
“必须让皇帝拿起我的自荐书,看上一眼!只要一眼,我让他从此刮目相看!”
楚天秀沉思起来,琢磨这道向朝廷递交的《自荐出仕书》,该怎么写才好。
“也罢,干脆把我满身的闪光点都写出来,总有皇帝喜欢的地方。指不定他一高兴,赐我个大官当当!”
楚天秀想到了一个传奇人物,不由淡笑。
他立刻在竹简上,飞快的书写。
还好,他这小昏侯虽然选择性失忆了不少事情,但还记得怎么写这个时代的先秦篆书字体。
“臣,皮肤白皙,鼻梁挺拔,双眸如珠,唇红齿白.....容颜冠世也!”
“臣,气宇轩昂,眉目含星...有英武神勇之气概也。”
“臣,四岁写诗百篇...十岁熟读兵法战策...如今二十岁,已阅万卷书,当世之第一博学也。唯惜天赋异禀,怀才不遇也!”
“臣,勇猛如荆轲,廉洁如鲍叔,信义如尾生。我不为朝廷栋梁大臣,谁堪重任?”
楚天秀越写越顺手。
用了整整一卷来写自己的脸。
再来一卷,赞美自己的气概。
自己夸自己。
感觉就是爽!
祖儿玉手抱脸,趴在旁边,好奇的看姑爷都在竹简上写了什么。
她一双天真的灵眸圆睁,渐渐倒吸冷气,一双小玉手掩面不忍直视。
姑爷!
您要脸吗?
您长得是唇红齿白,温柔又秀气,可这跟当官有半个铜板的关系吗?
金陵城的人都说,您是金陵四大纨绔里脸皮最厚的一个。以脸皮厚的程度来看,姑爷很有希望当大官啊!
...
深夜。
狄儿跟着牛车回府,便向李虞禀报了小昏侯在外面的一举一动——从翘家出逃,到昏侯府,再到痛骂皇舅沈大富,最后在鸿门客栈和一群腐儒吵架发毒誓。
“郡主,您真是太了解姑爷了。
他在外面,连两三天都没坚持住...才两个时辰,自己就灰溜溜的跑回来了,还装作没事的人一样在王府花园里溜达了一圈,又钻进书房里。”
狄儿说着,忍俊不禁,掩口娇笑。
“他这娇贵的身子...能在外面忍受小半夜的寒风,已经是不错了。”
李虞轻笑,翻着《六韬》,心思却不在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