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贼曹掾直接打破了张仲的幻想,并接着说道。“群盗抓而有赏,群贼杀而有功。”
言下之意就是,杀群盗才有赏钱,杀群贼得的是首级。
很明显,首级更重要,但是......
张仲缺钱啊!
贼曹掾能从一介黔首做到五百主,眼光见识自然不必多说,他一眼就看穿了张仲的小心思。
“汝想要钱?”
张仲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毕竟他现在的外貌太具有欺骗性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想要什么那都是正常的。
李炀不怀好意的笑了笑,说道。“汝要是想要钱,吾可以将汝的首功换为百金。”
算了算了,要不了那么多。
首级是多么难得的东西,这么换了可惜了,毕竟,会有赏田和宅子。
好嘛,那就只能戏精上身了。“首级仲也要,只是仲,住曹舍没钱交。”
于是,哄堂大笑。
连站在堂上的甲士都没忍住。
“我们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轻易不会笑,除非忍不住。”张仲心中给甲士加了个戏,但无所谓,他才十三岁。
不懂不是很正常吗?
我全都要不也是很正常吗?
“无需担心。”李炀拿起一卷竹简,突然问了张仲一句。“可识字否?”
“识得。”
“且过来。”
张仲急忙上前,站在李炀的左手边,看向他面前的竹简。
上面赫然写着,上造张仲,杀甲士并贼首四人,缴获铠甲四副,青铜剑四把,轻盾三具,弓四把,长矛两根,长戟两根,箭支一百九十三,破车锤一柄。
连兵器甲胄的损坏情况都有记载,十分详尽。
“贼律有言,定贼而杀之者功,取。”
意思是,秦国定了罪的贼,你杀掉他有首级的功劳,并且,他的随身物品都归你。
但张仲整个人还是有点懵,这不是贼人从公家武库中抢的吗?
这特么也能算缴获?
这和贼人抢了银行,你杀死贼人,银行丢失的钱就算你的有什么区别?
银行不告你告得天翻地覆。
但在秦国,这还真就是正常操作。
李炀给了张仲一个切实的回答。“这便是汝的赏钱。”
“这不是乡上武库的?”
李炀身子侧了点,换了一个十分休闲的姿势,并反问了一句。“乡上武库的兵器甲胄被贼人所得,汝斩杀贼人,将其带回,难道便不算缴获了吗?”
哈?
贼曹掾说得好有道理,张仲一时间无言以对。
“当然,在县上,卖给武库,这些东西值不得什么钱。”
“止十分之一。”
成本价呀?
奸商。
“私之犯法。”
并且,还不可以卖给私人,但即便如此,张仲最终也得了两千多钱,黄澄澄的一大捧。
而这,也让张仲,再次感受到了秦国律法的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