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我给您搬过来了。”
昆特刚说完,一位年轻的工人就搬着个小箱子从他身后走了过来。
“好好好。”昆特点着头,连忙打开箱子,刹时,一堆金闪闪的金币险些亮瞎了楼兰的狗眼,少说也有上千枚。
“这些都是订金?”楼兰问道。
“不是。”昆特摇头,“您把和服交给我们的工厂制作,除了材料费和人工费之外,还有您的专利费,而这次下单的顾客都是贵族老爷,他们要求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做出成品,帐目一次性付清,所以,在这里的都是您的专利费,总共2156枚金币,这是订单,您过目。”
“这么多?”听到这个数字,就连杰克都瞪大了眼睛。
不过在看了昆特给出的订单后,楼兰就知道这笔钱很正常,因为订单里有三分之一都是真丝。
真丝制作麻烦,不仅材料费会高出一大截,人工费也会上涨,所以相应的,楼兰得到的专利费用也能多出不少。
之所以会这样,主要还是因为紫罗兰帝国一直都在大力推崇生产力和创造力,每当新商品诞生,发明者都会得到一大笔的专利费。当然,这也是前期,等新商品渐渐稳定下来,专利费也会逐步下降。
而和服的面向顾客基本都是贵族或者富商,属于一种奢侈品,它的专利费自然就更高。
不过,在这2156枚金币中,还有三成要作为专利保护费上缴给国家,再加上还要给杰克分成,所以楼兰真正能得到的其实不到一千枚。
但无论如何,这都算是一笔巨款了。
只是让楼兰有点没想到的是,和服怎么会火得这么快?
就算极乐净土火了,让和服进入到大家的视线里,也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啊。
“是霜月公主!”杰克眼前一亮,立刻说道。
“霜月公主吗?”
楼兰脑子一转,也随即明白了过来。
这两天,他对霜月公主这个人做了一份详细的调查,据他了解,霜月公主几乎可以说是整个王都最红的人。因为皇帝宠爱她,所以贵族老爷们都要讨好她,因为她待人亲切,所以平民们都喜欢她,她的影响力完全遍布上下两个阶层。
而就在昨天,霜月公主穿上和服当着皇帝和众多贵族的面跳了一曲极乐净土,贵族老爷们回到家后,这件事肯定是要说一说的,那他们家里的太太小姐岂不是也都知道了。
既然霜月公主喜欢和服,那这些有机会接触她的贵族太太小姐们,难道不也该准备一套吗?这样,在与霜月公主接触的时候,至少能多一个话题。
这是什么?
这就是潮流啊!
而且楼兰有理由相信,这一大笔订单里的真丝和服,肯定有一部分是送给霜月公主的,毕竟连霜月公主都还没穿上真丝和服,你却先穿上了,这是在彰显自己比公主更高贵吗?
两套真丝和服,一套自己穿,一套送给公主,既显得自己优雅有格调,又能讨公主的喜欢,岂不美哉?
至于花销,那真不算什么,虽然这个时代的贵族权利比旧时代少了很多,但相应的,帝国并没有严令禁止贵族们经商,所以,他们或许领地兵力都没了,但在财富上,未必会比旧时代少多少,真不是普通人可以想像的。
花个一万几万的金币,要是能讨得霜月公主的喜欢,那就是血赚!
明白了这个道理,楼兰就完全没有疑问了。
同时,他内心甚至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既然霜月公主代表了这个时代的潮流,那么,如果自己能把霜月公主抓在手里,岂不是就等于支配了这个时代的潮流?
想到这里,楼兰顿时就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