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单单只是一个《霸王别姬》,就给林宝拿到了将近十亿的纯收入。
这,就是实体书和版权开发的差别。
所以,这也是林宝和郑蓉这边,目前基本上将主要的目标和方向,都放在了《冰与火之歌》的影视剧开发上面,而并不太过于重视这本书的国内出版的原因所在。
希尔出版集团这边自然也是想要和林宝工作室谈新书的版权开发的问题,但是很显然,林宝和郑蓉,对于这一点并不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只是借助希尔出版集团,将整个《冰与火之歌》传到西方,然后为之后的影视剧版权的推广做铺垫和造势。
“林宝老师,郑蓉老师,关于新书的版权,这是我们的希尔出版集团拿出来的合作方案,你们可以看看,绝对是有诚意的。”
亚瑟又从助理手中拿过两份合作计划,给林宝和郑蓉一人一份,然后,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具体的细则。
林宝接过来,大致地翻了翻。
主要也就是一个版税的问题。
实际上,关于《冰与火之歌》的版税问题,去年的时候他就和汤姆·汉克斯聊过。那个时候,汤姆·汉克斯说出来的数字,是15%。
而这一次,希尔出版集团给出的版税是16.5%,超过了正常的平均版税,但是却比上一次的《演员的自我修养》还是少了半个百分点。
对于这样的一个版税,林宝和郑蓉这边自然是不满意的。
这样的一个故事,西幻故事,在希望的受众和受欢迎程度,绝对是要超过之前的那本《演员的自我修养》。希尔出版集团拿到这样一个发行版权,赚到的,也绝对比之前那本要多很多。
而且关键是,这样的一个故事,是非常有生命力的。等到以后了,林宝这边找到了人手,拍出了影视剧,那个时候,销量甚至可能大爆。按照林宝的计划,至少五年之内,第一部的影视剧要上市,而希尔出版集团的这份合作计划上面,授权发行期限,是超过五年的,到时候应为版权开发带来的对于销售的反哺带来的盈利,这些都是希尔出版集团能够获益的地方。
而同样,因为知道自己这部肯定会在西方受欢迎,而且,如果影视剧出了,更是成了爆款,林宝和郑蓉这边反而是不着急就这么快地签下出版合同。
到时候影视剧上市再签,这个版税比例,会更夸张。
唯一让郑蓉觉得比较心动的,是希尔出版集团算是靠谱的,也是有过合作基础。而且,还是那一点,通过故事,带动西方观众对于影视剧的期待和热情,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在影视剧上线的至少两三年前,能够把这样一个故事,铺到西方的观众面前,那绝对对于影视剧也是非常有益的。
所以,接下来,基本上就是郑蓉和亚瑟进行拉锯谈判了。
郑蓉也知道整个行业的规则,特别是米国的诸多畅销书的出版版税比例,她也并没有狮子大开口,提出了19%的版税比例。
这样的比例,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的米国出版畅销书的版税。
亚瑟那边,自然也是要为自己的公司集团这边争一争利润。
最终,经过了半个多小时的谈判,这个数字定格在了18%。
亚瑟也知道林宝这边的态度,并不是非常着急出这本书。而希尔出版集团这边,却是不得不防这样一本很可能成为爆款的书,被其他的出版集团签下来。
而且,不用林宝和郑蓉提出来,他也知道,这本书之后肯定是要走IP开发路线的,最后的实体书的销量,绝对是爆的,爆到红的那种。
不过,他自己和郑蓉这边最后各自让步到了18%,已经超过了这一次希尔出版集团那边给出的方案里面的范围。所以,这个数字,他还是要等会后,去联系出版集团那边,做最后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