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街似江海,行人若潮流。
林霄到城卫署出示照身帖报名后,仿若一叶扁舟随波逐流,领略着州会郡城的繁华与喧嚣,却成了这一夜街道上最靓的崽,回头率高达百分百。
只因为林霄的身上背着好几个包袱。
此时已经是入夜,林霄将所有家产都带在身上,比如白鸟剑,至于星流剑林霄倒是采取和金光天痕剑同样的方法用黑布包起来与金光天痕剑一般背在身后,因为林霄推测,一剑门的人或许是知道温景曦有星流剑,自己随身携带星流剑,一旦被看出来,岂不是说自己就是杀死温景曦的凶手。
就算不是,也与凶手有关。
原本林霄是打算如之前一般,将一些不方便携带的东西放在酒楼客房里的,但想了想又觉得不够安全,这东极郡太大了,万一出现个什么意外的话,岂不是要亏死。
左右只是逛街么,又没有做其他,那就带着呗,可都是老值钱的宝物呐,绝对不允许有半分差错,能带着那就随身携带着。
如此一来,林霄就被人给当做了包袱客,那种带着一身包袱,包袱里装着零零散散物件准备去摆摊的人。
“嘿,朋友,你也要去摆摊吗?”旁边有一个肤色黝黑的青年靠近,咧嘴招呼道。
林霄看过去,便也看到对方身上背着七八个包袱,比自己的多,并且大,念头一转顿时笑着回应道:“不,我听说这里有一条鸟虫街,打算去长长见识。”
“那走啊,我带你去,那地方我熟得很。”黝黑青年笑道,他就是要去鸟虫街摆摊。
鸟虫街,林霄是从林江枫那听到的,是一处闹市,有花鸟虫鱼的店铺、古玩店铺,也有不少包袱客的摊位,售卖一些七七八八的杂物,应有尽有,那些杂物有的是作假的古物,也就是做旧的东西,有的则是真正的古物。
林霄还记得林江枫当时说过,曾有些人在鸟虫街的摊位上捡漏到宝物,狠赚百倍千倍的,既然来了东极郡,距离青园会开始也还有三天时间,不如到鸟虫街逛一逛,说不定能捡漏。
毕竟,自己可是拥有外挂的……天命……主角啊……
主角天生就有捡漏的命,是时候捡漏去了,如果到时候没有捡到漏的话,那只能说明……没有漏可捡,一定是这样的。
黝黑青年修为不算高,内练圆满而已,但走南闯北背着包袱四处行,练就一身非凡口才,十分健谈。
“朋友,这里就是鸟虫街了。”黝黑青年带着林霄从宽阔街道拐入一条巷子再前行数百米后又是一拐,指着眼前那并不算怎么宽阔却十分热闹的街道笑道:“我要去摆摊了,先走一步。”
萍水相逢,不攀交情,不因为带路而要对方来自己的摊位上买东西。
很舒服。
林霄挥挥手,看着那黝黑青年迅速的钻入鸟虫街内,飞奔离去,好像是要抢摊位的样子,顿时笑了笑,旋即背着几个包袱慢悠悠的走入鸟虫街内。
鸟虫街有八里长,历史悠久超过两百年,两百多年下来不知道养活了多少人,数不胜数,也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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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倾家荡产,也有人在这里发家致富,流传下无数的故事,一传十十传百,最后越传越夸张。
也是因为种种的故事传说,使得更多人来这里博运气。
自古以来,妄想一步登天的人大有之,或者是一夜发财,或者是一夜登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