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小赵准备离京,洪景来看朴贤瑜混的风生水起,也不用自己再关照了,索性就和赵万永结个伴,一道南下。
至于先生闵景爀家的小白菜,洪景来只能暂时搁置。
在礼教森严,朱子学大兴的朝鲜,洪景来要是写点什么情诗往内帷里送,保准第二天被闵景爀连腿都给他打断。
这玩意儿败坏人家小姐的名声,属于这个时代最下贱最不得社会宽容的行径之一。【注1】
但是给闵景爀送东西就无所谓了,洪景来是闵景爀的学生,给老师送礼那是天经地义的。而送了老师,那师母也不能忘记,把老师和师母当做自己的父母侍奉孝敬,在这个年代是会被大大夸赞的美行。
那给师母送礼物就能动点小心思了,闵景爀送点明刻本的古籍就拉倒了。老闵家不差这几百一千的钱,也看不上银子和丝绸这种阿堵物。
洪景来明白一点,就是女性对于化妆品和首饰包包之类的东西,永远不会排斥!那给师母送的东西,就可以以淡雅素净的珍珠首饰,琥珀坠子为主。毕竟三十岁一过,当下也就不算年轻女子了。(粉色娇嫩,你今年几岁了!)
咱们动点心思,往里面加一个欧洲的八音盒,再加点粉粉嫩嫩,可可爱爱的小玩意。
就不信亲妈还能不匀给女儿!
这边处理完事,把屋子交给金斗吉,告诉他要是谋了外放就留两个人照看着便可。他想住就住着,反正洪景来回东莱任所是住不上了。
而后汇合赵万永,准备出发。大概是清楚的意识到了自己是要去做得罪人的御史的,赵万永破天荒的换了一身旧衣服!
可不容易啊!
尽管还是绸面的,但颜色早就褪了,看着绸面就很暗淡。天然染料嘛,很正常的,再鲜艳的颜色也没办法在衣服上挂太久。
仆人小厮什么的也都打发回家了,就带了一个看样子挺壮的家人。能背能扛,估计手底下还有点功夫,但到底如何就不知道了。
可是即使这样,赵万永的气质摆在那里,是个人就能看出来这是哪家的贵公子!
他不像洪景来地方上小富农出身,更接地气,虽然心里面他是认为要惩治贪污**,纾解百姓困苦的。但他流露出来的,更像是一种我身为上位者,体察民情,十分明白你们的痛苦,怜悯你们的意思。
希望他能做好这一任全罗道暗行御史吧!
出于善意,洪景来还是提醒了他。把他那个悬着五品及以上官员才可以使用的银贯子的大帽给摘了,这玩意儿太显眼。至于绸面的旧衣服,在赵万永眼里可能是他最旧最差的衣服了,但穷鬼哪里穿得起丝绸。
反正两个人身量差不太多,洪景来想着天气会逐渐转凉,就把自己新做的一件长棉袍给了赵万永。棉布面的衣服穿过的人应该都知道,穿不了多久就会显出一种生活感。和羽绒服那种亮面的,稍微一清理,第二年第三年还是崭新的不同。
赵万永只是看了看洪景来身上略带岁月“颜色”的棉袍子,又看了看自己的家人和洪景来的几个家人穿的,大概是明白了洪景来的意思。
自家兄弟不言谢,立马就给换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