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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知道了妈(1 / 3)

一个月前,冀州府调遣几乎所有厢兵,在城中大肆抓人,其中官职最高的那个是推官郑春。

郑春这样在冀州府内也能排进前几号的人物就像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大楚这官场上为官之人谁手里若是没有些产业都会被同僚看不起,更何况郑春这样在地方上的实权之人。

冀州府大牢历来都是油水足的地方,作为大牢的主官,郑春随随便便一伸手,就会有人把大把的银子送过来。

最简单也是来钱最快的方式,就是换人命。

一些家境优渥,但是又和官府没有关系的人,比如商人......他们家中有人犯了事被官府抓起来,如果官府想从他们手里要钱,简单的很。

流放的罪可以改成砍头的罪,这犯人如果是独子,那价格就更高了,分分钟要走你一半家产那是大人们开恩发善心,要的你倾家荡产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你出得起银子,大人们就让人随便去大街上抓一个乞丐,等着杀头的日子一到,把乞丐人头斩落,被替换的犯人就回家玩儿去吧,如果你还有钱,推官大人这边还有贴心一条龙服务,可以给犯人做个新的身份。

大楚之律法,已经等同儿戏。

不是所有犯人都是要斩首示众的,绝大部分被砍头的人都是在小刑场,老百姓们看不到。

就算看到了,蓬头垢面身形再差不多的人,一刀看下去,人头在地上滚,谁能分辨的出来。

所以推官郑春家里有巨富,更主要的是,这些年郑春没少给冀州府府治连功名大人分钱,这事如果你不分,连大人能让你顺心顺意?

连功名这样的人想要出卖谁也不是没有一点儿考虑,为什么那天羽亲王在他府衙的时候他把郑春卖了?

因为郑春这两年变得有些狂妄。

尤其是郑春收留了城外一群亡命徒之后,在冀州府里说话更是没分寸,他以为自己的分量已经快能和连功名平起平坐了。

城中赌场有三分之一是郑春的,再加上大牢那边的收入,每年他分给连功名的银子就是一大笔数字,他觉得自己就是连功名的财神爷,连功名理应对自己客气起来。

之前已经有好几次在外人面前郑春对连功名说话都稍显不敬,而且他收留的亡命徒越多,他越是觉得连功名不敢拿他怎么样了。

你是府治大人不假,你就不怕死的吗?

在出事之前的一个月,连功名因为分得的银子比上个月少了些而颇有微词,当时郑春就拍了桌子,态度着实有些嚣张。

他当时话里的意思就是,给你多少你就拿着,若是再贪图的多了连这些都没有。

你现在是个府治大人,我却有的是钱,而且我已经搭上了缉事司督主刘崇信那条线,大不了我几万两银子送过去表忠心,这府治大人是你的还是我的尚且不一定呢。

这些话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差不多有了,连功名如何能忍?

所以郑春被关进大牢之后,连功名对他表现的极为关心,亲自进牢房几次安慰他,说外边的生意还指望着他呢,让他不要担心,过阵子羽亲王那边不再关注了,就把他放出去。

连功名甚至让人放消息出去,说不久之后就会把郑春从大牢里放出来。

这样一来,郑春更显跋扈,他认为是连功名离不开他这个财神爷。

可是......连功名怎么可能容他?

但是在杀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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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连功名必须拿到账册,这本账册上记录着这些年来郑春都给了谁银子,给了多少,传闻账册上记的清清楚楚。

这本账册如果不拿到手的话,连功名睡觉都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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