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这住过一段日子。”
余九龄道:“应该是睡在柜台上。”
他指了指屋子里那杂乱的脚印:“还是个女人,脚不大,而且很懒,就睡觉的地方擦过,别的地方都没动。”
李叱仔细看过之后说道:“可是说很懒,也可以说是一个目标很清楚的女人,不做没有用的事,不愿意浪费时间体力。”
余九龄道:“你一直都这么替女人说话的吗?”
李叱:“......”
他们又到了后院,后院有马蹄痕迹,判断是两匹马,还有一些散落的野草。
“一个女人,两匹马,在这住过至少十几天甚至更久。”
李叱根据灰尘的厚度,脚印的数量,还有马蹄的深浅做出判断。
余九龄蹲在地上看了看马粪,然后也做出判断:“这是新的呢,虽然不热乎了,不过看着像是一早的,也可能是昨天的。”
彭十七道:“我对当家的判断出来的东西已经很佩服,九姐你这判断让我更加的敬佩。”
叶先生在旁边不紧不慢的说道:“他擅长这个,闻屎辨人。”
余九龄:“叶先生,你好歹也是德高望重......”
叶先生举头望苍穹。
“人应该是今早走的。”
李叱道:“这里之前应该藏了粮食被她找到,所以就暂居此处,一个女人有两匹马,又无处可去,在这藏身十几日......”
李叱一时之间也有些想不明白,只能猜着大概是一个江湖女子,独身闯荡,在这避战乱。
反正再想也想不出个什么,又和他们没有多大关系,所以众人也就不再继续探查。
休息片刻后随即再次启程,光靠双脚走路,到下一个有可能买到坐骑的地方还要走一天半,他们当然不愿耽搁。
大方镇再往北走是皋县,是个小县,几次被叛军土匪冲击过之后,连城门都没有了。
城中也早已没有衙门,还留在这的百姓们也没什么可怕的了,他们穷的抢无可抢,除非是要他们的命。
城头破败,城门不知去向,城中杂草丛生也无人清理,到处都是残缺不全的房子。
公叔滢滢骑着马进城,她看了看两侧,衣衫褴褛的人看到她就躲,下意识的藏起来。
有年迈的人坐在墙角下贪婪的晒着太阳,这也许是世上他们唯一还能贪的东西,为了贪这些阳光,他们连躲藏都不愿。
老人们木然的看着他,孩子们好奇的看着他,大人们恐惧的看着她。
“哪里能吃饭?”
公叔滢滢问。
没有人回答她。
当人们看到她孤身一人后,有些男人开始往前凑,这满是灰色土色的地方,只有公叔滢滢是鲜艳的,所以夺目。
公叔滢滢看到那些脏兮兮臭烘烘的男人往她这边凑之后,微微皱眉,取下来连弩指向那些人,那些人立刻就停下来。
他们不是害怕一个女人,他们是害怕那把连弩。
连弩不是寻常人有的东西,招惹一个有连弩的人,就可能招惹来一支军队,这已经是在乱世求生的人一种本能反应。
“给我找一些能吃的东西来。”
公叔滢滢用连弩指着其中一个人吩咐一声,可是那人只是一步一步后退,没有回应她。
于是公叔滢滢觉得自己应该破例,以前她只收钱杀人,不给钱她才不会动手。
她连弩点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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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咽喉中箭,喷着血倒下去。
于是这城中的颜色中,便不只是公叔滢滢一人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