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边想边走时,侧面冲出来一个男人,措不及防之下,两人撞到了一起。
“秦麻子,你赶着投胎呢!?”王陆破口大骂,拍打着屁股上的灰尘,从地上站了起来。
他嘴里的秦麻子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以前生过天花,侥幸活下来之后,造就了这家伙坑坑洼洼的丑脸。
“我…我懒得和你计较,今天李庄主娶儿媳妇儿,在摆流水席呢,我得赶着去吃顿好的!”
秦麻子从地上爬起来后,抬腿就准备继续往外面跑。
王陆眼前一亮,连忙将其拉住,“诶诶,带我一起去呗!”
“你!?”
秦麻子回头嗤笑:“我过去是要干活的。你去能干什么?”
“这话说的,我好歹也有把子力气不是吗。”
王陆觉得这个是个机会,待在村子里实在无聊,总要出去看看的。
秦麻子还是不肯答应,“你娘那么厉害,我可不敢得罪她。”
“小事,小事,你跟我来!”
王陆拉着他的衣服,就往原主母亲平日里晒衣服的地方走去。
“我可先说好啊,你娘要是骂人,可别将我拖下水!”
秦麻子也想带个人去,不为别的,最起码被人奚落时,有个说话的人。
因为距离不远,两人很快就到了地方。
“咳咳,娘诶,我要和他去李庄主那里帮闲,今天就不在家里吃饭了啊!”
虽然有原主记忆在,但把一个陌生女人叫做娘,王陆还是有些不习惯,但占了人家儿子的身体,有些东西你也得背负不是吗?
这可怜女人就这么一个儿子,要是没了,她保准一根白绫直接吊死。
“你平时不都是不想去吗?怎么今天改变主意了?”
女人姓周,没有大名,只有个小名叫青豆,夫家姓杨,他儿子叫做杨晨,也就是王陆这具身体的名字。
“嘿嘿,我就去见识一下!”
王陆努力模仿着原主的语气,很有些心累。
“这也行,见见世面总归是好的,不过天黑之前记得回来,还有莫要去山里玩知道吗,否则被大虫叼走,老娘就陪你一起去死!”
这妇人的话辛辣,训完了儿子,又冲秦麻子道:“麻烦你了,赶明来我家吃饭。”
“不麻烦,不麻烦。”
秦麻子有些受宠若惊,他没想到这女人这么好说话。
嘱咐完了之后,两人一起上路,都是年轻人,步子很快,所以不到一会儿,就已经离开了村子。
秦麻子一直在叮嘱王陆需要注意的东西,他是去干活的,所以才有顿吃食,不然以李庄主的家世,普通人可进不去。
不提旁的,光是入门礼就足以将绝大部分苦哈哈拒之门外。
能肆无忌惮进出的,也只有李家宗族,以及某些关系很近的乡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