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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驿站里的好处(2 / 2)

白驿长说道,他虽然用的是龟兹王姓,可并非白氏王族,而是因为他祖上曾给龟兹王养马有功才得了赐姓,而那时候龟兹国还是西域霸主,常征伐四周的小国,最后成了安西的大国。

“大唐在咱龟兹镇设了都护府,这日子太平了,大王自不需要咱们养那么多马。”

白驿长他曾祖那会而还在延城给白氏养马,但后来安西都护府迁到龟兹镇,都护府直管龟兹各地,他们便离开延城,成了这儿的大户。

“白驿长,不知你家中可有擅长养马的子弟?”

火烧城那边,也有适合放牧的大片牧场,沈光向来不喜欢受制于人,在他看来养马,还有培育战马这种事是势在必行,而且越早越好,安史之乱只剩八年,这八年里他能积蓄多少实力,关系着他日后能否保下整个安西,以应对大食和吐蕃。

“郎君这是……”

白驿长心忍不住砰砰跳了起来,他似乎觉得自家时来运转了,虽说这驿长也风光得很,可若是自家子弟能跟着沈郎君这等贵人,那必定是前程远大。

“某要在火烧城那边建马场,正缺擅长养马的人才,若是白驿长愿意,某愿意花重金聘请……”

“郎君哪里话,能为郎君效力,是我那几个不成器儿子的幸事。”

白驿长连忙道,然后唤了三个儿子过来,他这驿长还能当好些年头,与其让三个儿子留在这里蹉跎岁月,倒不如去火烧城给沈郎君养马去,反正在驿站里这三个儿子也是干同样的活。

看着面前三个面相老实的白家子,沈光见他们身上还沾了草料,想来是刚从马厩里被喊过来,于是不由暗自点头,这时候白驿长已自和三个儿子说明了原委,三人自是千万个愿意,他们这辈子就连延城都没去过,从小只在驿站方圆百里打转。

“阿大,去了火烧城,和你两个阿弟好生为郎君养马,莫要堕了咱家的名头。”

“阿耶放心,我听说焉耆镇那里有上好的野马群,等我去了,必定为郎君捉几匹马王。”

白大郎满脸憨厚地说道,三兄弟里他年纪最大,也是从小跟着白驿长学养马的本事的,这几年都是他在教两个阿弟。

沈光在边上听着觉得自己这回是赚到了,焉耆马是安西名马,只不过野马群在戈壁滩和草场交际的地方出没,想要捕捉不易,他手下可没有这等人才,如今算是补足这块短板了。

“白驿长,你族中子弟若是有意的,自也可以随三位小郎去某的火烧城。”

沈光看上了白驿长家中的子弟,这安西境内的驿站的驿长大都是白驿长这般的当地大户,那可是足够殷实的富户人家,家中子弟众多,而且都骑术熟练,那是随时能拉出十几甚至数十骑武力的。

算起来安西境内这些驿站,那些驿长有些像是欧洲中世纪的骑士的,因为他们担任驿长,可以免除赋税,但是要承担驿站马匹牲口的损失,若是丢失驿马就得自己补上,但是又能得到朝廷承认的驿田牧田。

“那敢情好,郎君若是愿意,我自叫族中子弟随大郎他们都去火烧城。”

白驿长立马便答应道,龟兹镇内太平得很,族中子弟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跟随这位沈郎君,日后还有个奔头。

“那某这便修书一封,到时候三位小郎自带某的书信和信物去火烧城就是。”

沈光当即便在驿厅内写起信来,而白驿长则是让儿子们去挑选族中子弟好前往火烧城。

对于白驿长的热情,沈光能够理解,眼下还不是八年后安史之乱爆发,再加上此前高仙芝在怛罗斯吃了败仗,四镇汉兵损失严重,朝廷最后在安西放开了征兵限制,如今像是白驿长这样的本地豪强大户,族中子弟想在安西军中从军都不是容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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