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两人受伤只是个“意外”,伤情鉴定还没出来,先不必谈故意伤害,只说“耍流氓”这回事。
像这种案子,最令人头疼的就是证据,因为都来自于当事人的口述,又没有其他的证据坐实。所以对警方来说,最省事的做法就是拿到当事人的亲口供认。
说是写一份检查、尽量轻描淡写地认个错就能结案,其实检查本身就是当事人的供认,定了性之后便好办了,无非是根据规定进行处罚而已。
有很多不明就理的无辜者,就是吃了这个亏,甚至是被误导了。
比如有人走在路上被人诬陷耍流氓,闹到了派出所,心想写个书面检查,认个错、道个歉,只说自己是不小心碰着对方什么部位也就算了,别再没完没了的纠缠下去。
但是只要这么做了,一般情况下,至少行政拘留五天起。
这里有个陷阱,假如不是专业律师,则很难不掉进去。就是警察这么说的时候,都是尽量以大事化小的语气,告诉当事人写份书面检查就可以结案了。
这是实话,但只是半截实话。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也没有精力纠缠,都选择了息事宁人,不过是写份检查而已,反正从小在学校里也写惯了检查,写完了还得赶紧去上班呢
但警察往往不会提前说,这和普通的而检查性质完全不同,而是执法机关的处罚依据,写完检查就出不去了。
有人肯定会很纳闷,为什么会这样
站在警方的角度,很多时候这也是一种自然的处理方式,或者说无奈之举,因为成天碰到的各种破人破事太多了,警官也不知道谁是不是好人。
比如这大半夜的,谁愿意没完没了的加班扯皮基层警力很紧张,基层警察有很多事情要忙,所以能用最省事的方式结案,成了很多人追求的目标。
并不是所有的警官都有坏心眼,实际上大部分警官也都是普通人,可能就是因为工作中这一招好用,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路径依赖。
像今天这种情况又比较特殊,马政委有过暗示,要小金警官把证据坐实,总之是不能放华真行走,非得把人拘进去不可。
华真行当然知道其中关窍,所以场面就这么僵持住了。小金警官没有动手搞刑讯,可是逼供的嫌疑也有,至少有语言上的暗示与威胁。
但是后来,小金多少也琢磨出这件事的味道了,他的内心中是不想那么做的,最后那句话,等于是在提醒华真行该怎么办了。
很多人都不希望这种破事被闹到学校或单位去,那样也意味着某种程度上的社死。所以小金警官强调,假如华真行不写检讨就要通知学校。
像这种事情,按照学校纪律弄不好会被开除,他得珍惜来之不易的留学机会。华真行则表示,警方想通知学校那就通知吧。
其实小金警官没打算通知学校,因为根本没证据证明华真行有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顶多二十四小时就得放人,他代表派出所通知学校又能说什么
其实华真行还有一个选择,他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聘请律师,但如果他本人不主张这个权利,警方在大多数情况下也不会提醒。
小金警官却提醒华真行了,不是真要通知学校的意思。他在暗示,华真行就算自己找不到律师,至少也要通知外面能帮到他的人,一个人在派出所里太被动了。
华真行居然没有接这个茬,又说道“很抱歉,金警官,我知道你也是无辜被牵连进来的,回头还会因此丢了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