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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夏的出现让“怪兽”大为震惊,但他痛快地答应了下来,并且,他对于未知的挑战充满兴趣。
于是韦夏在文青的帮助下带他离开了其所在的世界。
由于韦夏的任务还没完成,他得继续寻找。
因此,他把怪物留在了异时空,继续上路。
文青说,他找到了所有他能抵达的平行时空中最强大的球员,因此,他大概可以确定,自己在新球队的地位了。
大概率是老二,嗯,老二也不错,又不是没当过。
然后他看见了另一道红色的镜象之门。
这是2008年,总决赛。
韦夏惊讶地看到决赛对阵双方居然是凯尔特人和森林狼。
凯尔特人除了他所熟悉的三巨头,居然还有特雷西·麦克格雷迪。
“天啊,他们的工资帽怎么吃得下?”韦夏嘀咕。
然后,他看见了森林狼的核心,一个203公分,强壮、异常敏捷、速度迅猛又精通一切技巧的全能前锋。
“是他吗?”韦夏心想,“又一个勒布朗?”
如果是詹姆斯那种风格的球员,他可能会放弃。
既然是最强球队,那队伍中必然不能有需要独自掌控球权才能发挥出来的球员。
平衡性与兼容性是必须要考虑的。
然后,随着比赛的进行,韦夏的心一下子沉掉了。
这是人吗?
这家伙203公分的身高,那么强壮的身体,居然拥有约翰·沃尔般的速度?
凯尔特人本该摧毁他们,但这个家伙做了什么?
妈呀!他在一场有加时的总决赛里轰下了91分!
和之前的那个怪物相比,韦夏所见到的这个人,更接近于他对凡人的理解。
但,即使是这个人,他也是产生了一种“我可能不是他的对手”的感触。
怎么说呢?韦夏在他的世界被称为将个人攻防结合得最好的球员,但他看到的这个人,被这个世界称为“白狼”的男人,他单枪匹马地摧毁了一支拥有健康麦迪的08绿军。
这是人力能及的吗?
如果是,那这个人必定代表着人力的极巅。
当白狼在抢七战用带着骨折的手指打满全场命中绝杀,整个世界都喧嚣了起来。
韦夏直冒冷汗——是时候学习一下怎么当球队的老三了。
等到森林狼的庆祝结束,白狼独处的时候,韦夏才出现在他的面前。
“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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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服白狼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和李幸不同,他不相信韦夏所说的“组建全时空最强球队”的事情。
因为,他和韦夏、“怪物”不一样,他没有系统。
他只是一个天赋异禀的地球人。
这更让韦夏惊叹。
白狼场下的作风和场上的他大不相同,韦夏劝了很久才让他相信,并表态愿意加入。
他很啰嗦,又容易摇摆不定,说服他真是件困难的事。
不过韦夏认可他的实力,如果说拉奇·李那个怪物是球队的基石,那么白狼就是王牌。
给这两人当老三,韦夏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