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有人说杜顿是继红姐、花姐之后最让人充满期待的经纪人。
就连之前走野路子的艾米姐都还要排在杜顿之后。
但杜顿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把主意打到陆阳团队上。
诚然,陆阳团队现在最火,来“打劫”陆阳赚的最多。
可陆阳的愤怒,从来都不是好惹的。
杜顿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情况都没搞清楚,就贸然让人抢下姜茴的代言和服装师。
其实犯了高手过招的忌讳。
这也可以反映杜顿目前的困境。
大牌接连出走,只有一群小新人的音华继续培养出几个中流砥柱。所以杜顿这才剑走偏锋,不得不想办法蹭了一波陆阳团队的好处和热度。
“我们接下来怎么处理?我有点生气了。”姜茴难得的开口。
她正当红好不好!
本该万人敬仰,结果却被一个小女星接连碰瓷两次,她说没有情绪那是假的。
如果陆阳不出手,那姜茴自己也会想办法找回场子的。
公开点名批评她都敢。
她堂堂金云双后、十亿女主角,完全有这个资格!
“直接公布实情就好了。”陆阳嘴角扬起,“其实我一直在等一个跟我们抢吃的的人出现。因为没有这个人,我就不能让全国的艺人和经纪人知道一个道理。”
“那就是千万不要和我们抢东西。”
“澜姐威名太盛,敢从她口中抢食的人实在是太少。”
“想不到反而是姜姜你这边有了突破口。”
“如果不杀鸡给猴看的话,随着我们越来越红火,想要从我们身上咬一块肉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到时候,双手难敌四拳,迟早要被分尸。”
陆阳一边说,手中一边握拳。
这一次,他要重拳出击!
……
第二天,电影人协会召开了一次非例行会议。
这种会议不会要求所有人到场,基本上只要求部分理事到场即可。讨论出来的方阵策略,也只是会成为一个提议,可以在下一次的全员参与的大型会议中提出,从而在全行业范围内进行讨论。
这种会议,可以看成是行业的前瞻会议。
这一次的发起人,理事陆阳和林梦澜。
内容主要为“林梦澜条约”是否应该成为内地艺人和歪果品牌签约时的默认条款?
相关讨论很快就确定了。
站在娱乐圈的角度而言,“林梦澜条约”百利而无一害。
娱乐圈没理由不同意。
当然了,站在商业角度而言,这值得商榷。
不过无论如何,这股风,吹起来了。
“林梦澜条约”也再次在V博上成为了热搜第一。
“什么叫做林梦澜条约啊?”
“一看就是小萌新,来,姐姐给你科普,就是如果代言品牌损害了代言人本国官方利益、抹黑了本国国际想象、出现辱花等问题的时候,艺人可以无条件解约,且获得一笔来自于品牌方的赔偿费。”
“哇,好高端的条约,感觉很能体现爱过情怀。”
“这个条约确实就是叫爱过条约,只不过是林梦澜第一个提出写入合同,所以为了记住林梦澜的贡献才称之为爱过条约。”
“不愧是你,德艺双馨大前辈林梦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