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人家已经给过一首《听海》这个级别的歌了,可以说,要说欠人情,也是周舜卿和周玉华欠彭向明了,之后哪怕人家出于纯利益的角度考量,不会再轻易给歌,也实在是不好怪人的。
一首歌,留给自己人,和给你周舜卿,对于彭向明来说,很可能就差一千多万的收入——给你歌,跟直接给你转账有啥区别?
别不服,业界有的是作者写了歌往外卖的,你收去呀!
为毛《听海》的销量千万张都拦不住,长久下去,未来甚至有希望过一千五百万张,而同一张专辑里,其它的歌综合销量最高,到现在才刚过五百万?
在歌坛这个圈子里,好作品,就是最硬的资源。
低头沉吟片刻,周玉华忽然说:“其实吧,打从专辑上市,看到《听海》那么能打,我就一直在考虑这个事情了,也不怕你笑话,我现在也是觉得,我可能的确是老了,落伍了,跟不上现在年轻人的审美了。”
彭向明闻言哈哈一笑,“您可别这么说,您这才哪儿到哪儿啊!您现在复出,也照样继续大红大紫!”
周玉华闻言哈哈一笑。
这马屁拍的虽然简单粗暴,但她显然很受用。
不过随后,她却说:“你就别捧着阿姨啦,我自己心里有数,跟不上潮流了,就是跟不上潮流了,不是技能跟不上了,纯粹就是思维僵化了,一辈子的审美习惯,已经……固化了,很难改。”
她叹了口气,说:“所以我在想,可能我也只能送舜卿到这里了。”
彭向明愣了一下,吃惊地看着她。
她说:“我觉得舜卿以后的专辑,我不能再把着不放手了,事实证明,我已经被淘汰了嘛!那在这个圈子里,我现在最信你!”
“所以你看,我把舜卿的歌手约转给你,怎么样?”
卧槽!
这样吗?
彭向明是实在没想到周玉华居然会主动这么做——在他的印象里,周玉华一直都是精明且固执的。
他下意识地扭头瞥了周舜卿一眼。
她虽然表情平静,但明显眼睛里写满了兴奋——显然,周玉华的这个想法应该也是第一次说出来,她也是第一次听到。
而她显然是无比同意的。
就这么……亲手把这只小白兔送到我手里吗?
彭向明端起杯子,借着喝酒,压下自己心中的激动——早就想下手了,但周玉华盯得实在是太严了,根本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这样的话……我当然是高兴啊!我一直都很喜欢舜卿……的嗓子。呃……”犹豫了一下,彭向明还是决定要在商言商,“但是我的工作室都是连经纪约也要一起签下来的,所以……恐怕您那边……”
周玉华又不是外行,她当然明白彭向明的意思。
卖力地写歌把歌手捧红了,什么,你告诉我,她赚钱的大头,商演,我拿不到一分钱?你开玩笑呢吧?
“没问题!她的经纪约问题,我去解决!小栾跟了我十几年了,他那边我肯定能谈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