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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选择的必要(3 / 4)

雨樱饶有兴趣试了试,自己居然也可以做到,摸着开始发热的小灯泡。

亮亮的圆圆的,在郑礼脑后发光,她捂嘴笑出声。

在确定事实之后,林雨樱也不会矫情,浪费说不定最后一次的进化机会,直接将这个选项压倒了箱底。

“第二条,就是增益我的刃体,增强我的独自作战能力,我个人并不怎么喜欢。”

“这个可以有,我们列入优先考虑范畴。你现在是我们战团最强的,你的实力增强,等于整个团队的上限提高........呃,怎么嘟着嘴,我说错了?”

觉醒的灵族,拥有自己的刃体(**),意识也以**为中心。

但事实上,他们的本体依旧是灵刃,证据就是就算刃体死亡,灵刃也只是受到了重创,隔上一段时间(相当长),还是可以重组**的。

但如果灵刃本身受损,就是直接打出GG,即使刃体完全无损,也是倒下暴毙的结果。

也正是因此,灵族的刃体和真实的**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他们无法彻底将灵能器官融入体内,让其和自己的**一起成长,预设构建的灵能器官始终只是一种外挂部件。

但和人类不同,他们类似阿特尔族的半硅基半炭基**,承载生物能的上限更高,甚至只是吃灵能就能不断增长**上限,对强力灵能器官并没有多大需求。

在进化的道路上,拥有**的独行灵族和人类剑主,走的是相似甚至交叉的道路,但体现出来的,却有各种千丝万缕的区别。

比如说,绝对不要和灵族以伤换伤,死的的绝对是你,也不要在没有强力灵能器官支持下,和灵族拼硬属性,那也是找死之道.....即使生物能相当,但你的**承载力是原不如对手的,表现出来的依旧是碾压。

灵族作为独立剑主的话,也并不需要多强大的契约灵刃,他们更重要的是进化自己,这一点很类似阿特尔人了,

原本的林雨樱,实际上是四刃猎手(原五刃,妹妹独立了),但随着和郑礼的契约,之前的灵刃全部自动解约。

她只留下了一把军刀,就把其他的三把高突灵刃都交付给了妹妹.......这也是时迁城的潜规则。

如果将三把灵刃视作财物,归于新剑主也理所当然,但如果将三刃视作有自我意识的独立个体,这种做法就有点过分了。

这方面争议挺多来的,林雨樱还主动道个歉,说想给弟弟妹妹们更好的发展机会。

事实上的确如此,如果真的交给了郑礼,他又多了三刃,就算浅层契约签约成功,也是必须直接丢仓库的。

没有剑主的灵能供应,这些高突灵刃就像是突然断了营养的半大小子,可能就此沉寂甚至意识消亡。

林雨樱已经是灵刃而不是独立剑主,和郑礼达成了灵能循环的她,是不可能再分灵能给弟妹们的。

就算现在握着的那把军刀,也只是分享(从郑礼那里获得的)灵能而不是循环灵能,对进化并不多大帮助不提,更致命的是分薄了林雨樱自己的营养,影响了她的进化。

这把军刀,实际上只能作为挂件,外挂在“郑礼体系”之外,消耗林雨樱的资源。

其实,理智一点,她可以直接握着自己的剑体,绝对比这把五突的军刀要厉害的多。

只不过,已经隐隐约约有意识的“军刀”,死活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大姐,甚至直接拒绝了二姐的链接。

无奈,说着“多一把主武器也不是坏事”的话语,林雨樱就直接把它带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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