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永远是你家的,你是住也好,卖也好,租也好,都可以。
当然,多退少补。
这条政令一出,可把百姓们乐坏了,好事儿啊!
一人两间房,虽然不是太多,可这却是按人头来的啊,不论老还是小,都有。
有的人家五六口子人,老人孩子一大家家子,按这个标准,能分两套院子。
可是,哪住得了两个院子?住不了啊,十口人也住不了两个院子!
那就能租出去了,这在以前是不行的。
以前,房子理论上来说是户部的,你就是一人两套院子也不允许出租,只能空着。
现在行了,那租给谁呢?
废话,新崖山的土人比汉人还要多,都是来打工的。虽然朝廷对他们有安置,统一宿舍。
但是,十几万近二十万印第安人挤在一处大宿舍,又不在城内,条件得什么样?肯定不如城里的单人单间舒服吧?
你要有钱,单人单院都行。再有钱点,卖给你都行。
这就等于户部开放了房地产市场。对宋人来说,朝廷分的,分的还不少。只有好处,没啥坏处。
至于印第安人,也觉得挺好。
他们早就看城里的宋人眼红,住在城里多好,衣食采买出门就是,还不用睡城外的大通铺,忍受劳作一天的汗臭脚臭。
就是多花点钱呗,享乐是人类的天性,这个印第安人也懂,不用教。
一些本身收入就不低的印第安人,自然就活络了起来。
第二条政方,就更有意思了,开放大宋户籍!
上一条还有宋人的事儿,这一条却是完完全全针对印第安人的。
简单来说,就是允许印第安人在新崖山落户,成为正式的大宋子民。甚至将来开通回中原的民间航运,你回中原都行。
当然,不是随便开放,而是有条件的。
一、为大宋做出过突出贡献者、有重大立功表现,本人及配偶、直系子女可落户。
二、在大宋各军屯市镇务工超过十年,且有雇主提供担保的,可落户,且仅限本人。
三、配偶及直系亲属为大宋子民,且于大宋军屯市镇生活满五年的,可落户。
四、在大宋拥有固定资产,投资商铺的,可落户。
此令一出,却是值得玩味了。
原本,陆相公、陈相公,还有江殿帅还挺不服气,觉得赵维弄的什么破玩意,还房产私人?净干些隔靴瘙痒的破事儿,越弄越不靠谱了。
但是,再配合这个户籍制度,三人惊了。
他不是疯了吧?要干啥?
当下再也绷不住了,冲到成王府,就要与赵维理论。
“绝对不行,会出大乱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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