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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军法(上架大爆发!求首订、求支持!)(1 / 3)

“若是军门于敌撕杀时,左右统领,临阵不进,不遵号令,届时明忠又该如何处之?”

抬腿迈进屋间,朱之瑜直截了当的问道。

“学生见过老师,”

见老师来了,朱明忠连忙起身见礼,然后才回答道。

“若是那时,明忠便只能正以军法,这忠义军中,军法队之用,正在于此!”

在忠义军中,还有一支军法队,相比于这个时代其它人对军法和军法执行的随意性,朱明忠早就借鉴后世的经验制定了一个严格的军法条令,虽然不一定能让人畏惧甚于死亡,但是也近乎于此。

“若其煽动兵士杀军法队,逃乱,又该如何?”

看着面前的弟子,朱之瑜直接反问道。

“谁敢?”

面对师傅的反问,挺起胸膛迎着朱之瑜的目光,朱明忠颇为自信的冷笑道。

“忠义军将士,之所以畏惧军法甚于死亡,除军法严苛,法不容情之外,军中将士皆募于常州诸县,其征募皆为各县良家子,均系有地保作保之常州本地土著,他们均有家属,但凡溃兵、游民不得举充;按军法,兵丁潜逃,地方官府必严密查拿,一个月仍无下落,追究家属的责任,如此连坐,何人敢逃、何人敢叛!”

尽管并不愿意承认,但是以连座为核心“连带责任”从来都是避免逃兵的最好办法,而这些都是朱明忠借鉴后世的经验,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常州诸府都是他的人,如此可以保证地方官府会全力追拿逃兵,追究其家属责任。更有甚者在军饷的发放上,同样也是借鉴了后世北洋军的经验,直接成立军饷局,由军饷局发给兵丁凭据,由其家属凭军饷凭据按月领取七成军饷。从而避免了军官直接插手军饷发放,从而任用私人、吃空饷、克扣军饷等事的发生,当然也避免了兵丁领取军饷后随意挥霍。

“既然如此,那又有何忧?”

学生的回答让朱之瑜笑道。

“若是成仁你没有这等连坐之法,为师必定你杀两人以免意外,既然有此防范,兵士不敢生叛,仅只是些许人等,如此又有何惧?”

在常州的期间,朱之瑜表面上只是安心文章,与当地士子遗民谈论文章时事,以便为学生争取当地民心。可是他同样没有忽视对学生的关注,尤其对其麾下忠义军的关注,毕竟乱世之中军队才是根本。从军制再到其它细节,尤其是忠义军从征募到军饷发放等环节,无不是让他大为惊奇。过去国朝募兵皆是其兵员由将帅自行招募,军饷由将帅就地自筹,军队调遣的指挥权归将帅掌握,军队的散存视将帅的去留而定。

而朱明忠在创办忠义军期间张贴切的《募兵告示》,明确规定:州县应查明各村庄户口,责令里长,庄长、首事、地保公举数人当兵,必须确系土著,均有家属。而且不仅如此,其还委派专人负责兵丁招募,营中各官皆不得插手。如此便避免了营中各官招募私人的可能,而在官佐的委派中,各级官长亦没有委任权力,尽管各级官长对下一级官佐有举荐权,但也仅限于一级。至于士兵的军饷同样由军饷局直接发到每个士兵手里。如此种种都是为了避免官长于官中任用私人,从而造成军归私有的局面。

这些环环相扣的军中条令,几乎让朱之瑜叹为观止,在他看来,如此便解决了古往今来,历朝历代皇上对武将最大的担心——军为将有,兵为私有。或许忠义军中,军依然为私人所用,但也只归朱明忠一人所有,至于所谓的左右翼统领,不过只是徒有其名,甚至可以说是个光杆统领。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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