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早上10点。
这个时间点,一般网上的热度是相对比较少的,但是也正是这个时候,两条热搜直接爆了。
第一条“叶青工作室起诉马函抄袭”
第二条“李博轩辱骂群演”
其实从第一条围脖热搜起来的时候,圈子里整个人就已经惊了。因为叶青之前从来没有特别计较过这件事情,所以之前吧,哪怕也有不知名的人搞事情,好像很多时候都风平浪静的。
但是他们忘了,那只是人家不计较,而一旦计较起来...
人家就开始了,还不仅是起诉一个人。
第一被告:马函。
第二被告:上海思源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被告于2019年9月发行了歌曲《相思》,该歌曲在存在balabala...
该歌曲由第二被告上海思源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发行。其中第二被在原告主张权利时,书面向原告表示道歉,并主动表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而第一被告未尽到基本的合理注意义务,主观过错及侵权事实明显,侵权后果严重,却一直拒绝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综上,上述被告侵犯了原告对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次,可不是律师函。
国内媒体本来以为叶青这边会给“律师函警告”,结果是给起诉——国内其实这种事情不少,但一来就算是打官司耗时很长,赢了,得到的赔偿也得不偿失,案子久了判完也不太被关注。
二来会给部分观众留下咄咄逼人的感觉,国人讲究一个和气嘛。
所以就算是架势搞起来了,也多数会以“介于...的原因,原谅...”,还能表示自己大度。
但叶青这次不同。
于是有媒体很快反应过来:
“不得不说,大家可能忘记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叶青不同于其他歌手,比如在专辑/单曲销量上,它就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而如果法院认定《相思》抄了《千里之外》构成了侵权,涉及的给叶青带来的金额损失将会相当不小,很可能索赔上百万了甚至不止。所以我想不是拒绝承担,可能是真的钱不够...”
对于这种说辞,很多人表示同意。
因为虽然图片上没拍到诉讼请求,但肯定除了停止侵权,如果完整算起来:
还有损害赔偿责任、精神损害赔偿、侵权利润、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开支、刊登道歉报告以及这件案子的诉讼费用。
绝对绝对不会少。
“虽然未必见得真就能获得索取的巨额赔偿,但基本上已经注定难以善了。”
写完这段话,小编自己都有点出汗。
叶青以往给人的印象,都是那种和和气气,甚至可以说温和的。但没想到到了这件本来是音乐上的小事,一出手,就是很大的架势。
而且连带着,网上评论都在这动真格的诉讼面前柔和了:“歌手是叶青最重要的事业吧,我觉得他这么重视很正常。”
“看他这个态度,我现在能理解那天他为什么生气了。现在搜集证据,走法律程序,也是相当合法公民了。”
“挺好的,我支持。”
行吧,肉眼可见的,经此一役这种类似的事情很难再次发生了。
这算是对行业内的一些警示。
于是各大音乐平台今早开始有大量作品,被歌手本人下架...而第二个有那么些名气的小生,能有个“爆”,事情也没那么简单。
...
李博轩有点慌了,这次他的新闻,是他梦寐以求的路人大量关注他的新闻,发表评论,也就是不是粉丝刷出来的那种评论——结果这次甚至不止,3.9万评论,还在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