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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八章 亡国的种子(5 / 6)

然而,这又有什么办法,这诗终究是无法与小说比的啊,这里指的是内容的引人入胜的程度上。

当然,这反倒又是出现了诗更好,还是小说更好的相争。

诗呢,一般都是那些喜欢装高雅的男人比较喜欢看。

小说嘛,在女性当中却似乎是更受欢迎一些。

其实,一开始小说并没有分男女,但最近,已经出现了明显偏向的,男性向小说,女性向小说这样的词了。

大批的新人作者加入其中,踊跃创作,而这一开始,还是因为李纵提出了‘同人小说’这个概念。

为什么没有说直接续写,因为续写那就代表原作者不写了,这自然是败人品的,但是若单单只是有遗憾,而写‘同人’,那很多人便会更愿意,而且热情也会更加高涨地参与其中。

最终……

通过找到这些写得不错的,让她们去尝试着写一个新的故事,由此,便拉开了小说创造的**。

关键是,写得好的,还有稿费之类的奖励。

当有一个人因为这样而吃到了螃蟹后,那自然,一些可能每月的月俸并不多的人,尤其是一些贵族子弟,又被限制了消费的,就对此很有热情了。

倒不是说为了那点钱,没错,她们其实是为了自己心中的故事。

这些人一开始还需要李纵给她们授课,小说应该怎么写,而且怎么写才更受欢迎,但很快,她们便无师自通,甚至自成一派。

由此,也是差点引发了对妇人伦理道德的批判的又一浪热潮。

但这毕竟又是一个思想颇为开放的朝代,那些想要批判的,只不过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罢了。

而且……

更值得批判的,却是裸奔,这就是你们男人所做之事。居然还有人觉得那些竹林先贤是值得效仿的,那些裸奔的人才是令人仰慕的名士,真是男人的脸都被你们给丢光了。

只能说,两者争论不断,甚至就是朝中,也有大臣提及起此时,要求陛下下旨,以正伦理道德以及风气。

但第五嘉想管也管不了,就跟宋朝,都说不能在外面摆摊了,而且朝廷三申五令,可百姓真的做到了吗?还不是悄悄出来摆摊。

而且……

对待这些事,往往也是法不责众,朝廷最多只能是倡议,但是却没法阻止。

最后,大臣们后面才得知,原来皇后也沉迷了,难怪陛下什么都不做。竟然都传到宫里了!

那就弹劾冯阳县公,这都是冯阳县公搞出来的,冯阳县公也是一脸无奈,你怎么不弹劾李纵呢,那些初代的小说还都是李纵写的呢!

当然了,李纵写的,如今已经比不上新来的大神写的了。

讲道理,李纵真的文笔不行。最多只能说是故事精彩,出人意料而已。

看看现在的大神,再看看李纵的,就感觉李纵写的跟一坨狗屎一样。

冯阳县公喊冤道:“臣冤枉啊,那又不是臣写的。”

“那总该是你印的吧!”大臣道。

冯阳县公便抬头望向第五嘉,道:“陛下,那是臣印的不错!可……”

“那你不该管管?”大臣又道。

冯阳县公怒了,“这……陛下,他们就是看臣赚钱了,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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