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陪一个油腻的老头子,她宁愿找全旭。
与全旭来到酒店,全旭化身为狼,差点把她折腾散架了,在她沉沉睡去的时候,全旭却走了。
“吃干抹净不认账了吗?”
谢琳的手摸到一个硬棒棒的东西,她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块金锭,足足有一斤多的金锭。
……
全旭来到明末,是被三娘推醒的。
他回来的时候,三娘正在睡着了。
“相公,相公!”
全旭盯开眼睛:“怎么了”
“有个差人找你!”
三娘有些担忧。
自古以来,草民怕见官。
当然,差人也就是衙役。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是官,然而,在草是百姓眼中,他们却如狼似虎。
全旭有些疑惑,就打着哈欠,开始洗漱。
不多时,那名差人出现在全旭的面前,他身后还带了一个驼背的老人,胡子和头发都白了。
全旭定眼一看:“你是……杨……”
“哈哈!”
杨陆凯得意的笑了笑道:“全公子还记得卑下!”
此时的杨陆凯穿着一件青色的官服,戴着幞头,人模人样。
杨陆凯其实并不是衙役,而是卢象升的亲随,他职事则是知府衙门下面的经历司,他担任的是正九品经历知事。
当然,宰相门前七品官。杨陆凯这个九品经历知事,见了八品县丞照样昂着头。
“杨知事驾到,不知所为何事?”
杨陆凯抽了一下鼻子,指着身后的老头道:“这是此间房子的房主王敬祖!”
王敬祖这个时候,哆嗦着,将房契和周围的地契恭恭敬敬递给全旭:“小老儿这幢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就送给全公子了!”
王敬祖还真不敢不送,知府大人让人通知他,他若不识象,那么下场绝对会无比凄惨。
“这怎么好意思,这样吧,多少钱,你说个数!”
全旭有些奇怪,这个房子埋了五千两黄金,可是看着王敬祖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有钱人啊。
他的皮肤干裂,像树皮一样,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葛布做的棉衣,看着上面的油光,估计也有好几个年头了。
“不用,不用!”
全旭朝着三娘摆摆手道:“你去取几件棉衣过来!”
三娘与丫丫一起出去,不一会儿就每个人抱了两件棉衣走了进来。
“这四件棉衣,应该值几两银子吧!”
王敬祖的眼睛亮了起来,全旭一文钱不给他,他也不敢反抗,可关键是全旭给了,他就可以接着。
这一件棉衣放在市场上,估计要五六两银子。
事实上,明朝属于手工经济,布帛和成衣的价格一直都很贵。在卢象升看来棉衣只值三四两银子,因为他买衣服,别人都是半买半送。
四件棉衣二十多两银子,这几间泥土房不算地皮,建的时候,花不到十两银子,就是乡里乡亲过来帮忙,用了一个多月而已。
王敬祖抱着棉衣,欢天喜地的离去。
这个时候,杨陆凯将一份告身放在全旭面前。
全旭看着告身,只见上面写着:“全旭,男,原籍湖广龙山,现籍大名府大名县金堤乡,旭矜贫恤独,救灾恤患,乐善好施,家境殷实,现委任大名县金堤粮长!”
上面还盖着知府衙门的大印。
“啥意思,我成了粮长?”
PS:非常感谢洪荒大刀五千八币的打赏,非常感谢炸锅皮皮虾五千点打赏,感谢孤还在独五百币打赏,感谢无想无情一百币,浮华已成往事一百币、TX祖国一百币打赏,本来打算今天好好休息一下,睡一个好觉,看到书友们如此热情,公众期间三更一万字,希望大家能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