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四章你的面子比卢大人还大?
全旭看着这个摇钱树,有些哭笑不得。
这算不算物归原主?
他卖出去的摇钱树,哪怕最便宜的也超过一千多两银子,最贵的却高达六千多两银子。
可是事实上,这个东西真不值钱。就算是这个紫檀木漆盒,都可以买一百颗摇钱树。
不过,无论如何,这都是晋商的心意。
晋商与徽商、浙商不同,他们的崛起时间很短,就是趁着明末清初,依靠通敌卖国起家,当然,有钱人很会洗白自己的祖宗,晋商八大家族现在看,他们的发家之路,都属于典型的创业奋斗史,励志典范。
呸!
把黄河的水抽干,也洗不白他们,晋商与后金建奴勾结,后金杀烧抢劫,所得金银财物,都经过晋商换成战略物资,从粮食、盐、茶、铁、火药,送到建奴手中。
这事是任何人洗不白的。
对于这个不速之客是什么来意,全旭还真不知道,小心无大过。
全旭安排了城管大队一个哨,以及家丁兵调过来两个哨。
一百五十名武装人员在周围,对方就算想做什么,也做不了。
等到对方来的时候,全旭看着对方的护卫,足足十几人,虽然穿着布衣,没有携带任何兵刃,手掌上全是厚厚的老茧,肌肉发达,眼神凶悍。
全干压低声音在全旭耳边低语:“手上都有人命。”
陈应冷笑:“没有人命也没有充当保镖的资格!”
全旭问道:“他们来到咱们这里有多少人?”
全干想了想道:“总共五十七个人,其中正常的生意人占大约三分之一!”
“看紧点,不要放跑一个人!”
“已经安排妥当了!”
为首的一人,年龄莫约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长须飘飘,长得白白净净,眉宇之间透着一股书卷味,商人身上特有的铜臭在他的身上没留下什么痕迹,令人心生好感。
“久闻大名府全公子点石成金,富甲一方,介休曹宁这厢有礼了。”
“客气,客气,里面请!”
全旭伸手一指东暖阁,率先进入厅内。
全旭向卢象升兜售的循环经济理论,其实这一套最早就是介休曹氏第一代家主曹三喜发明的,他先租地种蔬菜和大豆,然后开豆腐店,将大豆变成豆腐,又用豆腐渣养猪,使豆腐渣变猪肉,猪粪又作肥料再种菜、大豆和高粱,如此不断循环,他的财富就大量增值,积累了资金后,又投资开杂货店、典当行。
当然,如果是正当生意,他就算再怎么赚钱,也不可能资产一千余万两,雇佣三万七千员工。
曹宁其实并不算是介休曹氏嫡系子弟,而是一个远支。虽然姓曹,却与曹三喜并没有血缘关系。
他负责曹氏钢铁生意,偶然听到大名府有廉价又质量上乘的钢铁,他就过来碰碰运气,没想到全旭的产业是如此惊人。
最让曹宁意外是这种亩产两三千斤的玉米,亩产四五千斤的土豆,还有亩产七八千斤的红薯。
曹氏在关内、口外虽然数十上百万亩田地,如果可以吸入这样高产的种子,对于曹家而言,绝对是一大助力。
曹宁几乎没有费力气,就在富民街打听到,现在的富民街居委会主任汤邱氏,就全旭小妾的母亲,看样子这个小妾非常受宠,她的母亲居然可以管理数百上千人,放在曹家,这简直就是二等大掌柜的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