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卯时,这二皇子即已在一帮近侍簇拥下,头戴天子龙冠,身穿九龙黄袍,脚踏嵌金线飞龙履。在礼部官员引导下,带领朝中王公贵族,文武百官,祭拜了天地、太庙、社稷。乃复回金銮殿,稳坐于龙椅之上,接受群臣朝拜祝贺。
文武百官三呼万岁毕后,只见班中闪出了礼部员外郎,扈和特、榆卫,跪地开言曰:
“启禀陛下,陛下今已登基为帝,坐拥四海。但那台吉、哈依,因护驾不周,惧国法诛,长期逗留北冥不归,且有传言曰彼等已拥立小皇子殿下称智王,王于北冥,彼等如何罪之,如何处之,还请陛下圣裁。
且因彼等不归,朝中兵部尚书职缺,禁卫军指挥使职缺,当擢升何人担当此任,亦请陛下圣裁。”
“禁卫军指挥使之缺,暂由禁卫军副指挥使,皮尔隆多、布鲁代理;兵部尚书之缺,则暂由兵部武选司员外郎,普提拉格、赫谕代理。至于台吉、哈依等长期逗留北冥,且传言朕三弟已僭王位,称智王,王于北冥,事关重大,还请众卿议之。”
只见班中又闪出那吏部右侍郎蛊植,出班跪伏于地曰:
“先皇曾言,国法昭昭,而民不敢犯者,何也?在于督责之术耳,犯则必受惩故也。若有法而无督责,不若无法,何也?犯者所惩不必,则民生侥幸,民生侥幸则法势降乎上,民思乱于下,民不畏法矣!如此却欲求天下安泰,不似缘木求鱼,井中捞月乎?岂可得哉?
今那台吉、哈依,先皇以心腹待之,宠之以位,恩之以爵,人臣之所欲得者,彼等皆得矣!如此恩宠,纵粉身碎骨亦难报皇恩之万一。
然此二贼,却不思报效,包藏祸心,心怀异志。护驾不周,导致先帝崩于北冥无算,因惧国法之诛,竟敢篡改遗诏,改立天子,欺诈天下。
彼等阴谋被朝中识破后,又不肉袒入京伏法,而拥兵不归,奉小皇子殿下僭位王于北冥,此等行径,形同谋反。
哈依、台吉二贼,非但不配为臣,亦枉为人也,纵百姓家中所养一犬,亦知报主,彼二贼真乃犬豕不如之人,臣请先收其家族之,再发精兵击北冥。”
列位看官,这蛊植原不是吏部考功司郎中么?怎么成了吏部右侍郎了,原来这蛊植因上次进谏魔皇遗诏三存疑,立一大功,被太后当场擢升成了吏部右侍郎。(从正五品到正三品。)
那新皇帝听了蛊植这番言语后,勃然作色曰:
“大胆奴才蛊植,汝屡次三番挑拨朕兄弟手足之情,意欲何为?上次汝言先皇遗诏有三存疑,被汝侥幸言中,然汝之本意乃是挑拨朕与三弟手足之情,太后念汝所言属实,乃嘉奖擢升,今又欲如此,朕先将汝所言之罪道来,免得朕降罪与汝,汝必不服,满朝文武亦会暗嗔朕奖惩不公。
汝以先皇圣言为开端,自以为明了圣人治国之道,其实乃是断章取义耳,只取一点,不及其余。
夫所谓督责之术,乃人族秦朝时宰相李斯所书,以为严刑酷法乃治国之大功**,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刑者相半于道,死人日成积于市。终至天怒人怨,山东豪杰风起云涌,秦二世而亡,皇室无遗类,社稷为丘墟,宗庙无血食。此所谓督责之术,乃亡国之术耳,又何足效法哉?
吾三弟乃先皇嫡子,文武皆能,即承大宝而登帝位,又有何不可?况皇子固王也,又有何所谓僭哉?王于北冥乃为朝廷立支辅耳,此有利于家国之行?又有何罪?
昔时韩信,乃一胯夫,亦可自为假王于齐,高祖非但不发兵讨之,乃骂曰:大丈夫若为则为真王尔,何用于假?况吾三弟乃天皇贵胄,岂不能王于北冥乎?
那台吉、哈依虽有篡诏之实,然却无谋反之意,此皇位乃太祖高皇帝所留,朕兄弟三人,孰人皆可居之,岂独朕乎?朕大皇兄非但武功冠绝当世,且为人亦虚怀若谷,从谏如流,且是先皇嫡长子,岂不能为帝乎?
那台吉、哈依虽是篡诏,乃为自保耳,未有害于国家,且先皇在时,功劳赫赫,虽有小过,贬之可也,岂用于族乎?
先帝在时,曾谆谆教诲于朕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