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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贼魔兵拣软柿子;穿山甲击逃命卒(1 / 2)

关崇义旁边乃是张展鹏这黑厮、再过来则是赵孟君这煞神,此二人之武功刚才业已见识,不用想,凭其武功就算以三敌一亦是寻死而已。

那只余下马、黄二将可供选择了!

那魔族千夫长细观这马鸿云,只见此人身高八尺,面方嘴阔,目光如炬,手足皆长,手持一把金光灿灿的霸王枪。

此枪乃精钢黄金混铸而成,端的是金光闪闪,霸气十足。枪长一丈三尺七寸,重九九八十一斤,枪锋锐利,点到必死;枪身巨重,扫到必亡。传闻乃昔时西楚霸王使用,若身上无有几千斤力气,不敢使用此枪。

没错,那马鸿云自幼天生神力,随其父学习家传枪法,亦曾得名师指点,不但陆上马战、步战枪法纯熟,武功高强。且因自幼长于太湖之滨,深知水性,在水上骁水划舟,划桨驾船,驰骋于江湖水泊亦是其能,目前乃是“水”字营头领,其人骑在高头大马之上,银盔银甲,目不斜视,不怒自威。

那千夫长当然亦不敢挑战此人,那就只剩下黄震雄可以选择了。

不过当这千夫长打量黄震雄之时,心下大喜,原来此人虽然同样银盔银甲,骑着高头大马,然此人身高只五尺,一身宽大铠甲穿于身上,却如十二三岁半大孩童穿成人之衣,手足皆在铠甲之中,颇显滑稽。

因其身材五短,而体魄却颇魁梧,手粗脚粗身子宽且圆,脑袋直接长到肩膀上,连脖子亦无,真可谓身高五尺,腰围亦是五尺。极像幼童玩之不倒翁,亦像一口大号酒瓮。

而其面色较之身材却更为可笑,一般大汉,若俊美者如赵孟君,面如冠玉,唇若涂脂,那脸色真如冠玉般白里透红,晶莹剔透,若是二八佳人见之,恨不能强拉其归家与之洞房,强占为夫婿。

若粗陋者如张展鹏,面如锅底,状如钟馗,无须化妆打扮,幼童见其样貌保证夜不敢啼。

而黄震雄身材五短,状类酒瓮,其面色却惨白似那粉刷墙壁之石灰,连一丝血色亦无。脸上却又满脸横肉,脸颊圆鼓,满脸肌肉将那两只本来就不大之眼挤得只余一条缝,让人担心其是否能看清楚东西,而笑起来却露出两颗如松鼠般的大门牙,整个人奇怪身材加奇怪样貌,看着虽不凶恶,却无比的滑稽可笑,而彼亦骑着一头高头大马,因腿太短那脚连马肚子亦夹不到,幸好马上有鞍辔才能在上面稳坐,然那千夫长都怀疑,其是否别人抱上马的,否则若站于地下,彼还无马高。

其人却手持一柄六尺长镔铁月牙铲,其铲颇重,观其状约有五六十斤。

柿子定要拣软的捏,那千夫长预估此人应当亦武功不弱,但定是此七头领当中最“软”者,而且观其状貌,因不善马战,若与其战于马上,应有把握赢之。

那黄震雄见那千夫长在其面前观之良久,亦知其意,乃对众头领抱拳言曰:

“各位大哥,吾造化来也,可有言在先,不得与我争功哦!”

此将名曰黄震雄,乃矿工出身,极善挖土打洞,江湖人称圆球穿山甲,使一只五十二斤重镔铁月牙铲,乃七首领中之老七,五行神兵中,“土”字营头领。

言毕,那黄震雄从马上跳将下来,对那魔族千夫长曰:

“某不善骑马,步战可也。”

那千夫长见了,心里大失所望,本以为靠着己身弓马娴熟,马战取胜,孰料此人一出场就下马,自己总不能众目睽睽之下,以己之长击彼之短吧,那千夫长亦跳下马来。

“非也非也!吾不善马战而已,汝却善于马战,若是汝不骑马与吾步战,汝族人定道我乃是靠以己之长击汝之短取胜,如此吾胜之不武,汝上马来击吾可也。”

那千夫长听此言后,心下大喜,毕竟性命要紧,可不管甚面子不面子,立马翻身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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