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敢于回身冲锋,同归于尽的人还真不多,在关、张、孔、马带领“金”字营所部杀了一两百魔贼之后,那魔贼亦且战且退,连同归于尽的勇气也没有了。
幸好无论“金”字营,或“土”字营,皆未逼得过紧。
“魔贼们!爷爷今日心情好,饶汝等一条小命,汝等可脱下重甲,抛了马匹!游水至对岸逃命可也。”
那张黑厮见这帮魔贼们欲逃生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忍不住哈哈大笑,给他们指出了一条“活路。”
那魔兵听了此言后,半信半疑,但此时确实已无路可走,虽然逃回去亦有可能受军法之诛,但起码可得多活一二日,且亦未必定死,即有一二十魔兵,将那重甲脱将下来,只穿单衣,赤脚游水过河。
先是一二十个游到了对岸,那众魔兵见人族兵士果然没有趁机追赶诛杀,个个大喜,争先恐后都将甲仗武器丢之于地,游水过河。
列位看官,那魔贼如此狼狈,可并非是众头领要这些魔兵脱了铠甲,丢了武器才准许彼等过河,而是彼若身披重甲,手持重铁器,入水则沉也,如何能游过河对岸?
这一仗可谓是输到了只剩内裤了。
那游过对河,逃得性命之二千余残兵败卒,皆浑身湿透,披发跣足,从来时官道往那金陵方向逃去,且逃且回望人族兵马是否涉水追来,其狼狈惧死之状,直令黄州兵士观之捧腹。
原来高高在上之魔贼精锐,重甲骑兵,竟在七头领之巧妙调度安排之下,被杀得片甲不剩,只余满地之甲仗、旗帜、战马。
须知这大一朝中,魔族统治已近百年,且魔族人之身躯较一般人族略为高大,体格较为矫健。
对人族要杀则杀,要夺则夺。人族对于魔族之惊恐惧怕,可谓已刻入骨髓矣,一见魔族之穿着打扮,一听魔贼交流之魔语,几如雏鸡见鷂鹰,犬羊闻虎啸,未接战即已先怯了三分。
活此二千魔贼残兵败卒,亦是众头领之谋也,所谓围敌缺一,此时若不给魔兵活路,则此二千武备尚全之重甲骑兵,临死时必爆发惊人战力,虽最终亦会为我剿灭,但我部折损必重,且容易让属下兵士以为魔兵皆是悍不畏死之虎狼之辈。
而放其生也,其一彼等战马甲仗皆会全部为我所获;其二可不对我部造成杀伤;其三可让属下兵士观其笑话。让手下兵士明白:即使魔贼中之重甲骑兵,亦同样是爹养妈生之血肉之躯,在绝对劣势之情况下,同样惧死怯战,狼狈逃命,绝非悍不畏死之虎狼,壮属下兵士之心胆。其四可将“黄州反贼”之五行神兵如何善用水火,头领之武功如何厉害之讯息传入陵睢所部步卒耳中,以乱敌心。
话分两头,且说这陵睢所部步卒,在勒赐所部重甲骑兵被“黄州反贼”杀得片甲不留之后,已走至金陵至黄州之中,离金陵近三百里,离黄州亦近三百里。
须知那金陵兵马出城之时,是步骑齐出。那勒赐所部赶到黄州城下扎营之时,已是第四日,而被杀得大败,已是第五日,这魔族兵勇所行亦速,只五日即已行了近三百里。
这勒赐之所以如此胆大,出兵步骑相隔如此之远,犯兵家大忌,盖因这大一朝中虽不断有人族百姓造反,然皆是乌合之众,无有战力,地方兵马一至则击破,彼听闻那黄州府衙皆未被攻下,附近郡府皆安然无恙,以为黄州反贼亦不过尔尔,徒仗人多而已,且彼有三十只雕奴来回飞翔,传递军情,所以乃敢如此。
且亦是那勒赐立功心切,想独占“攻破黄州,击灭反贼”之头功,乃纵马狂奔,直扑黄州城,未等步卒,乃有此厄!
而第六日行军之时,那陵睢已隐隐感觉不妙,平时只一二时辰,即有雕奴来报前方军情,那勒赐所部骑兵行至何处,有何敌情,皆言得清清楚楚。而今日已走半日,却连一只大雕亦未见,彼手上虽然仍有千余负责警戒探路之轻骑,却亦不敢让彼走远,否则若有埋伏,剩余步卒如何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