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眨了眨眼,擦拭了一下眼角,请二位到屋子里面坐下。
经过简短的讲述之后,他们才了解了始末。
老人家曾经是外地某户人家的丫鬟,也曾读过几本书,认识一些字。
然后就是老套的剧情,和主家在酒后发生了关系。
也不是说强迫也不是说自荐枕席。
毕竟卖身契已经签了,按理来说主家对她做什么都是可以的。
当时主家醉酒后对她做什么的时候,她顶多也就是没有反抗,就像自古以来大多数的女子一样,逆来顺受而已。
一发中标,有了孩子,但是却是个痴傻。
主家于是就直接把她和孩子一起撵了出来。
相比于其他的主家,也算是心善了。
最起码把卖身契还给了她,也给了她几十两银子安家。
她也没有不知好歹,带着孩子来到了这里,买了一些地,那时候上一任老观主还在,也对她们母子有些许照顾。
时间一晃而过,已经是三十多年过去了。
虽然说孩子还是痴傻,但是在她的照顾下智力也有所提高。
不说和常人一样,但是也有十二三岁的孩童的智商。
最起码,下地干活什么的也是可以的了。
她原本想着,孩子也老大不小了,当年那些银子还有剩余,自己这几年也接了一些浆洗衣物之类的工作,也算小有积蓄。
过一阵子就给他买一个媳妇回来,也好传宗接代。
但是就在半个月前,她的儿下地干活,等到了晚上还没回来。
他虽然说痴傻,但是很听话,从来没有过夜不归宿的情况。
虽然心中焦急,但是夜晚一人也不好去寻找。
苦等了一夜,第二天在地头找到了丢在那的草鞋。
顺着痕迹,在灌木丛里找到了他的尸体,手中还紧紧地握着那把锄头。
“我真傻,真的。”
她擦了擦眼角,“我明明知道这里有狼的,为什么就让他一个人去了呢。”
“你怎么知道他是被狼给吃了的?”
郑事曲起指节,敲了敲桌子问道。
“我看了,吾儿的身上有被什么东西撕咬的痕迹,并且他的心也被摘走,吃了啊!”
说到这里,她嚎啕大哭起来。
过了一段时间,她才稳定了情绪,用手帕擦拭了一下通红的眼眶,“对不住,我实在是控制不住。”
唐玦安慰了她几句,她才继续说下去:“村里的人看过了,都说是被狼给吃的,这天杀的畜生啊。”
眼看她情绪又要失控,郑事急忙说道:“那么,您请我们过来,到底有什么吩咐的呢?我们可以替您干什么?”
这个时候,老妪才想起来自己的目的,“是这样的,我想请二位帮忙,把附近的这些畜生给清理一下。”
“邻里乡亲对我娘俩,往年来也多有照顾。我儿没了就没了吧,这也是他的命。”
“我想请你们把这些畜生清理一下,总不能害的其他人再出了什么事情。”
说到这里,她也是长叹一声。
郑事和唐玦一拱手,恭敬地看着老人家,“您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