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着,港岛新闻报也发了一篇文章,将林家俊为何要违规执法、冲动开枪的原因讲得一清二楚。
兄妹在孤儿院相依为命,长大后自食其力,遇到姑爷仔被下药……
在这个故事的加持下,林家俊的行为又蒙上了一层悲情英雄色彩。
在法律之上,还有天理;在法律之下,还有人情。
杀人是犯法的,
当父亲杀掉害死自己女儿却逃脱法律制裁的变态凶手;
当儿子的去杀掉几十年之前在集中营中孽杀自己双亲的战犯;
依旧犯法。
林家俊的行为,是明目张胆的报私仇,而且是在受害人脱离了危险情况下的过度武力,已经触碰到了警队红线;
至于之后,砸报馆、开枪射伤报馆老板,更是**裸的违法行为。
民众可以同情他,甚至私下里可以佩服,说他为民除害,说如果不是他,会有更多的女人被姑爷明害,说他是英雄。
可作为执法机构,警队却不能容情,
这次的处理干脆利落,直接开除了林家俊警籍,并且移交律政司进行起诉。
相比于这件事带来的波澜,另外一个看似普通的人员调动,就很不起眼了。
一名叫做徐大江的军装,作为‘警方督导’,临时调入新开办不久的私营国分监狱,对监狱内的‘看守’进行必要的培训。
……
就在外界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林家俊却穿着一身临时囚犯的囚服,在赤柱监狱的会客间里,见到了带着重镣的封于修。
封于修还是那副鬼样子,一脸和全世界的格格不入,坐在桌后,眯着眼睛打量着林家俊,露出残忍的光芒。
“听人说,你想活活打死我?”林家俊抱着胳膊笑问。
“我不知道你为何进来,不过既然大家成了狱友……”封于修邪魅一笑:“一定有机会的!”
“兄弟,做了这么久的牢,怎么脑子还不开窍?不要做梦想屁吃。”
林家俊拿起面前的咖啡喝了一口,用香烟隔空点了点封于修:“同样是犯人,你难道看不出我们两的差别?”
两人的确是有差别,
同样是犯人,封于修就手铐、脚镣,全套服务,
林家俊除了穿着囚服,其他就和没事人一样,随意走动,甚至还可以抽烟喝咖啡,完全不受限制。
“若是我不愿意,你一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再和我交手,打死我?靠,我一根毛你都碰不到。”
林家俊靠在椅背上,悠悠的吸了一口烟:“这次呢,给你一个机会,帮我做事,做完之后,我陪你打一场。”
封于修眯着眼睛,歪着头,不说话。
“靠,你看你这个鬼样子,若是再留些口水出来,就和傻狗一样。高手我见得过了,但不是每一个都是精神病。”
林家俊趴在桌上,向前凑了凑,认真的说:“如果你愿意帮忙,说不定能遇上比我还厉害的高手,而且,不止一个!不是你打死他们,就是他们打死你!包你爽!”
封于修充满戾气的眼睛里,明显闪过一抹亮光:“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