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南宋君臣对于明国正在发生的事情的理解,真的不如一个大明国乡村之中的少年人。
南宋君臣沉溺于【中原民众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幻想之中时,北国大明正在发生着剧烈的运动。
在运动最为剧烈的山东兖州,在宁阳县东北的一个农庄之中,五六个少年人手持短枪,正在推攘着一个穿着绸缎的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想要把他带到村东头的大广场上。
这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名叫许河,是这个村庄最大的地主,拥有村庄中百分之七十的耕地,几乎垄断了整个村庄的粮食生产。
剩下来百分之三十的耕地属于三家小地主,都和许家沾亲带故,属于许家的卫星家庭。
四家人一起掌控了整个村庄一千多号人的生存权利。
在这个村庄内,他们拥有堪比皇帝的权力。
不过他们终究只是村霸,不具备更高大上的地位,再往上,更多势力更庞大的地主豪强根本看不起他们,把他们排除在瓜分利益的圈子之外,不带他们玩。
low也有low的好处,于是他们居然逃过了苏咏霖的第一波清洗和第二波清洗。
苏咏霖针对贪官污吏等台面上人物的清洗都没有轮到他们,他们还是安全的。
但是他们依然属于恶霸,残酷的掌控着村子里的一切,与租种他们土地的佃户签下了三七分账的契约,贪婪地剥削着这村子里的一切。
早前他们还是四六开的,不过随着明灭金的战争进行,山东地方出现了大量流民,这些流民走投无路,需要饭吃,万般无奈之下就投靠了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们。
其中就有相当一部分投靠了许家和其余三家人。
流民多了,要吃饭的嘴巴就多了,劳动力相对于土地来说就溢出了。
但是这些流民又没有对抗地主的觉悟和胆量,没有文化和领导组织,只能开始走上内卷之路,试图出卖更多自己的利益来获取土地耕种。
四家人嗅到了攫取利益的好机会,于是开始谋求重新签订契约,把原先和自家佃户签署的四六分成的协定变为三七分成。
最早的佃户们当然不愿意。
四六分成已经让日子过得紧巴巴,饥一顿饱一顿勉强度日,这要是再改成三七分成,这日子还怎么过?
于是他们抗议,并且推举佃户里有威望的人带领他们一起抗议。
结果四家人反手用七三开的契约收买了他们的首领和一些声音比较大的佃户。
还附赠不少粮食和农具。
于是绝大部分“领袖”都接受了,偃旗息鼓,啥都不说,自己去过好日子了。
只有一个人不愿意接受,一定要为佃户们讨个公道,坚持抗争,非要维持四六开的局面不可。
结果事发第二天,他的尸体就被发现在了河边,身上满是淤青,满脸是血,十个手指头没一个是完好的,满口牙都没了。
后来,他被宣称是【失足淹死】。
他的家人悲愤极了,要向主家讨公道,还说要到县里面找县令主持公道,结果女人和孩子被痛打一顿,勉强回到家里没几天就死了。
佃户们的反抗被瓦解了。
接下来零星的一些反抗也没有用,被主家轻松利用打手们解决掉,或者打死,或者打瘸,扔出村子。
他们的土地被外来户接替,签的是三七分的契约。
随后,被瓦解的佃户们没了主心骨,纷纷低头认怂,整个村子纷纷改签三七分的契约,而一些不敢反抗却也实在接受不了的人就偷偷离开了村子,成为新的流民。
当然,主家许河并不担心这些。
“让他们走!三条腿的癞蛤蟆找不到,两条腿的穷鬼满地跑!只要土地还是我的,我还怕没人给我种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