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男嘿嘿一笑,手一翻,从怀里掏出一根肉腿,吃了起来。
“放心,这是野狼后腿,前几日打的,只剩下这么一截了。不过这恶狼十有**是吃过人的,肉腥臭着。顾不得了,能裹腹就行。”长毛男一边吃着一边说道,“你们都有十六岁吗?出来也没个长辈陪着?”
“山上下来的时候,总共十二个人,现在只剩下五人了。爷叔们都死了。”曾葆华看着不远处的人群,语气平淡地就像说隔壁家生了十二只小狗,只活了五只。
那平淡的语气和神情,却让长毛心神一震,只好见惯生死的人,才会有这种模样。这少年才十六七岁,到底经历过什么?
“想进洛阳城?”长毛男问道。
“是的。”
“没钱进不得城门啊。天下的黥卒军汉,镇军也好,禁军也罢,都是一个德性,认钱不认人。”长毛男一边撕咬着狼肉腿,一边讥讽地说道。
“是啊,进城税是每人二十枚铜钱,五人就是一百文。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
曾葆华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区区一百文给难倒了。以前下山做无本买卖,少于一贯的货殖,看都不看。
“吓,又涨了?也是,新皇登基,新朝新气象,进城税当然也得翻新一番。”
正聊着,那边出了乱子。那乞丐首领带着十几个强壮的乞丐,拦住一群讨得粥的流民,强行将碗里的粥倒了大半进他们手里的木桶里。
有流民不服,嚷嚷了几句,被乞丐首领带着几人劈头盖脸地打了一顿,立即就老实了。周围的流民们只是木纳地看着,唯一的反应就是加快速度,把碗里的粥赶紧喝完。
一个三十多岁的瘦高男子,呆呆地看着乞丐将碗里的粥倒走。看他好欺负,倒粥的乞丐不仅倒了精光,还用舌头将挂在碗壁上的残粥麦粒添了干净。
瘦高男子捧着洁净如洗的破碗,站立在那里愣了一会,突然勃然大怒,将碗狠狠地扣在那乞丐的脸上,砸了个粉碎,更砸得他满脸是血。
看到手下捂着脸在地上打滚惨叫,乞丐首领大吼一声,冲上去对着瘦高男子拳打脚踢。
必须得打,否则他的威势荡然无存,以后再也不能欺负这些行将入土的流民了。
“那就是闻先生,昨晚唱《黄鸟》的闻先生。”长毛男幽幽地说道。
曾葆华看过去,只见闻先生双手护住头,双腿屈曲,夹住裆部,一声不吭,眼睛里的血红跟他脸上的鲜血一样暗红刺眼。
狗-日的,原本老子只想进城,不想惹事。你个腌臜打脊的撮鸟干得那些畜牲事,我睁只眼闭只眼,等入了城办了正事再收拾你。想不到你个赶投胎的货,你亲娘老子一时没把裤裆夹紧,把你露出来祸害人了。欠收拾!
阴沉着脸的曾葆华不声不响地站起身来,将衣襟扎进腰带里,拧着齐眉棍快步走了过去。
“入娘贼的,连要死的流民都要欺负,本地的帮会太不讲规矩了。”跟着后面的夏进忠骂骂咧咧,一顺手把粘在棍棒上的泥土薅干净,现出暗红发黑的本色。
杨崇义往地上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把木棍往腋下一夹,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根布条,开始缠起右手来。
戴承恩的木棍最粗,足有婴儿的胳膊大小,扛着肩上,脸上浮现着憨厚的笑容,如同一位扛着锄头去下地的农夫。
燕小乙一脸阴鹫,拔出腰间的短刀,用舌头舔了舔刀刃,像是享受大餐前的开胃小菜。猛地转过头来,见到盯着他们看的长毛男,冷冷一笑,把刀插了回去,拖着木棍也上前去了。
站在长毛男的角度正好看到,曾葆华是锋尖,夏进忠是他的策应,杨崇义和戴承恩护住左右两翼,吊儿郎当的燕小乙正好在后面压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