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兴,给你一柱香时间考虑,识相的,马上投降,要不然,黄则可就在黄泉路上等着你呢!”杨万富舔了舔嘴唇,提起了刀。
白兴的脸色沉了下来。
“敬酒不吃吃罚酒,那我成全你这个不识好歹的东西!冲上去,杀光他们!”
身后,密密麻麻的兵丁越过了白兴,冲了上来。
杨万富叹了口气,连身皮甲都没有,这不是找死吗?
他举起了手,然后重重落下。
最前面的一排士卒骤然向着两边散开,露出了里面五十名身穿步人甲的精锐士卒。
全身甲胄,手持长柄朴刀的五十人一声呐喊,迎了上来。
山上,范一飞带着五十名士卒,灵活地犹如猿猴一般地在山壁以及树林之中穿行,听到下面传来了激烈的喊杀之声,范一飞嘿嘿笑了几声。
“弟兄们,快一点,那些家伙顶不住几个回合的,咱们要是去得晚了,可就堵不住口子,让他们跑了,咱们可就没功劳,没有功劳,可就领不到赏钱罗!”他大声喊道。
这五十人中,倒有一大半,是这些天他训练出来的箭手,原本都有些基础,只不过从来没有用过神臂弓。
好在神臂弓虽然威力极大,但操作起来,却极是简单,不像普通的弓箭,需要长时间的训练才能掌握技巧,宋人能够与辽人形成长久的对峙,神臂弓委实是功不可没。
范一飞是奉命去堵白兴的后路的。
杨万福不但想赢这一仗,他还想全歼对手。
战场之上,有甲和没甲的区别是巨大的。
训练有素的精锐和好勇斗狠也有着巨大的差别。
连带着杨万富在内,五十名身着步人甲的军士如同一柄锋利的刀子插进了豆腐之中,所到之处,势如破竹,当者披靡,三都水族士兵虽然也称得上悍不畏死,但在他们的面前,仍然不堪一击。
鲜血染红了地面,死的却都是三都人。
五十名士兵结阵,竟然硬生生地把数百人的三都士兵给逼回到了峡谷之中。
地形愈来愈窄了,对于三都士兵反而越来越不利。
看着自家士兵被对方一排排的砍翻在地,白兴的眼睛都红了,他嗥叫着向着杨万富冲了过来。
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这个道理他懂,所以他想凭借着自己的勇力,干掉杨万富,然后就能翻盘了。
恰巧,杨万富也是这么想的。
火星四溅,两柄刀重重地撞在了一起。
然后是第二记,第三记,白兴只觉得自己的手臂完全没有了知觉,再也握不住手中的刀,眼睁睁地看着杨万富的刀落了一下,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杨万富并没有杀他,快要砍到对方身上的时候,稍微偏转手腕,刀面放平,将对方拍昏了。
白兴恐怕怎么也想不到,他面对的这个人,曾经是大宋军队之中的一名都监,而且是被特意放在边关之上对付党项人的一员悍将。论起武力来,杨万富算得上是当世最厉害的那一批人中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