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查奶奶也是曾是红松庄园的奴隶,她见过你,她想问你。”额儿伦的眼睛里满是泪花:“帕拉图人在边黎城外杀俘虏那天,你是不是在场?”
“我在场。”温特斯只回答了这一句。
我在场,但我没动手。这种话在温特斯看来没有任何意义,他不屑于说。
“你们如果要报仇,就来吧。”温特斯心想:“人人都以为我与猴屁股脸有血海深仇。其实我与赤河部的仇才是比山高、比海深。”
额儿伦如实地翻译了温特斯的回答。
名为图查的老人家握着温特斯手,颤颤巍巍地贴在她的额头上,最后放在胸口,嘴里叨咕着什么。
“她说,她就知道那天她看到了赫斯塔斯。”额儿伦听一句,翻译一句:“她就知道是赫斯塔斯救了她们,否则所有人都会被杀死。她说她都知道……”
温特斯如同被烙铁灼伤一般缩回手,他的声音有一丝颤抖:“不,我谁也没救。你们应该恨我!”
“我不能坐这辆车……”他挣扎着爬向车外,在额儿伦的惊呼中摔在地上。
……
额儿伦又为温特斯找来一辆车。
说是车,其实就是一块床板似的东西。一头固定在牛辕上,一头趟地。连轮子也没有,硬拖着走。
心事重重的温特斯躺在车上,许久不能平静。
当他再次恢复冷静时,已经走出了很远。
他看向四周,蓦然意识到:“这原来就是游牧。”
“赫德,意指牧群。赫德人,就是放牧大牲口的人,他们逐水草而居。”
书上的文字空洞而冷淡,温特斯却在不经意间置身其中。
对比间接学到的知识,亲眼目睹“游牧”却是另一番感受。
荒凉的原野上只有这么一群生灵,再看不到任何人烟。
牛羊时而分散,时而收拢,骑手们不时用长杆敲打离群的牲灵。
人和牲口都迈开腿走着,仿佛都知道要往哪里去,仿佛可以一直这样走下去。
走走歇歇大约六七个小时,迁徙队伍在一座小湖泊旁停下来。
牲畜被带去饮水,人们重新组装毡帐,而小狮子早就等在这里了。
温特斯突然发现,游牧不仅不是无边无际的地平线,更与自由自在、随处漂泊毫无关系。
它更像是一系列精心规划的有限旅程,绝非漫无目的撞运气。
这种生活与定居农耕迥然不同,迁徙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种生活又与温特斯见过的狼镇农夫的生活没什么两样。
辛苦、朴素、平凡,并不壮观,也不有趣,只是一群人在努力活着。
温特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或许人的力量,就蕴含在“努力活着”这件事情上。
正当温特斯神游物外的时候,小狮子走了过来。
小狮子敲了敲车板,笑着问:“第一天跟着走,还习惯吗?”
温特斯回过神来:“坐车,比骑马轻松。”
“听说你吃的不习惯?我刚回家的时候也是。”小狮子拍了拍弓囊,眉飞色舞地说:“我去给你打两只兔子。等你伤养好,咱们打围子去,那才好玩呢!”
“兔子不急,我有事情想问你。”温特斯的神情严肃。
“回来再说!”小狮子哈哈大笑,跃上马鞍疾驰而去。
……
小狮子回来的时候除了提着兔子,还带着另一个人,虽然他十分不情愿样子。
来的是个年纪很大的赫德人,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
他提着两样礼物来:一包面粉、一把精美的弯刀。
没了红翎羽、青翎羽,温特斯分不出赫德人的身份。但从衣袍的面料和刺绣来看,应该是一位地位很高的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