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以百计的士兵正迈着大步向鹿角镇疾趋。
令人感到奇怪,纵队里看不见持戟披甲的军士维持秩序,也看不见骑着高头大马、身着华丽制服的军官。
除了士兵,只有士兵。
一骑逆向而来,骑手眯着眼睛,努力在士兵里寻找着长官。
某位光头男性不耐烦地冲着骑手挥了挥胳膊。
骑手如释重负,高高兴兴地跑到上校面前,下意识抬手敬礼。
盖萨气急败坏打掉对方的手:“说多少遍了?不许敬礼!”
上校也换上了粗布衣服,脸上胡乱抹着炉灰。
但是无论穿什么,他光秃秃的脑袋都太过引人夺目,所以他又搞了顶脏兮兮的麻布自由帽。
乍看上去,这光头佬倒还真像个粗鲁庄稼汉——就是身材过于富态了一点。
“叛军就在鹿角镇和鸢花堡间的大路上!”骑手急急忙忙开口:“好多军旗!少说上千人!”
“假的!”盖萨不屑一顾:“叛军要真有一千精兵,还用得着铤而走险?摆开架势和咱们打不就完了嘛?”
骑手挠了挠头。
“不过叛军的骑队倒是正经不错。”盖萨两眼放光,声音里满是艳羡:“能搞到手的话,也不枉咱们忙活一回。”
军官们的坐骑都被盖萨集中起来,加强给他的斥候。即使如此,盖萨的骑兵规模也远比不上对手。
非是白山郡不产马,而是战马早就被统统征走。
“那我去吩咐下去,让大家尽量别伤到战马?”骑手试探着问。
盖萨七窍冒火、五脏生烟:“不杀马,怎么对付骑兵?仗还没打赢,就想先分战利品?”
骑手嘿嘿傻笑。
盖萨扶着额头叹息:“派去各镇的信使回来了吗?”
“近的回来一些,远的还没有。”骑手收住笑容,正色回答:“您放心吧,各镇民兵应该已经在集结。至于底下的村庄……农民鬼着呢!我们都征不到粮食,我不信叛军能征到。”
“去临郡的桥拆了吗?”
“都拆了。”
“好!能跟随匪首来白山郡的叛军,一定都是老兵和主力,杀一个少一个。”盖萨冷笑:“一个也别放过。”
……
白山郡三面环水,一面靠山,天然具有封闭性。
温特斯目前就位于白山郡的腹地——鹿角镇和鸢花堡之间。
侦骑回报,敌军先头部队距离鹿角镇已不足十公里。
温特斯仔细考虑过,如果由他指挥敌军,他会在抵达鹿角镇后展开阵型,从三个以上的方向包抄。
这里是对方的地盘,只要陷入溃败,跑都跑不掉。
不过温特斯并不是很着急。
他将三支百人队的代理百夫长和代理军士召集起来。
一共十二人,排着队,每人从温特斯手里领走一份地图。
“地图里有大学问,这是约翰·杰士卡中校告诉我的。”温特斯示意众人坐下。
他的部下坐在他面前,就像平日里上晚课一样。
温特斯支着下巴,依次与他的旧部对视:“你们当中认识我最久的,一年多;跟我比较晚的,不到三个月。三个月就想学明白地图,那是白日做梦。”
“不过嘛。”他话锋一转,微笑道:“只要肩膀上扛得是脑袋,不是石头。拿着地图不迷路,学三个月绰绰有余。”
一名狼镇出身的代理百夫长忽地笑出声,资历尚浅的代理军士们不明所以。
“巴特·夏陵!”温特斯扬起剑眉:“你笑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