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柱香,徐章的命令就下来了,命钱德顺立马以最快的速度赶赴清流县驰援,自侧面冲击叛贼大军。
同时徐章又将自己好不容易才攒出来的三百骑兵点了出来,让长梧领兵,绕道赶赴清流县西五里之外的埋伏。
徐章刚刚赶到清流县外两里左右的时候,钱德顺已经带领前锋营的人马,自侧面加入了城外的战场。
城内的守将也是个胆子不小的,见到援兵到来,而且来人不少,叛军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当即便点了三百人出城,加入城外的战场。
战斗开始的突然,结束的更快,将近两千的叛军,被突如其来的钱德顺都打傻了,那些个穿着布衣,拎着刀枪的士兵们,被杀了百多号人之后,便慌不择路的逃了起来。
逃往这种事情,有了一个就会有无数个。
而且两里之外,徐章的旗号已经亮了出来,清流城外又是一片空旷的开阔平原。
叛贼的头领当即掉头就跑。
钱德顺谨遵徐章的指使,没顾忌什么穷寇莫追的兵法,直接带领前锋营一路掩杀,追出去四五里远,才堪堪作罢,佯装鸣金收兵。
叛军刚刚松了口气,可才跑出去百多步,刚到斜坡之下,自斜里一处矮丘之上,又杀出来三百骑兵。
长梧拎着一把偃月刀,一马当先冲在最前,迎面就撞上了逃得最快的贼寇头领,学着评书里头的大将军模样咿咿呀呀大喊着,斜斜一刀劈下,只见一道匹练横空,刀光一闪。
那个贼寇头领甚至才将将反应过来,正要聚齐手中铁枪格挡,可一道血线却已经出现在他的脖子上面,胯下坐骑还在继续向前,可那可头颅,却已经脱离了脖颈。
这个贼寇头领甚至还能看见自己无头的身体被马儿带出去老远,然后才屋里的衰落。
鲜血飞溅,染了长梧一身。
长梧手中长刀一挑,已是将那可掉落的贼首头颅挑起一把抓在手中,随手塞在马背旁的布袋里头。
随即便继续领着三百骑兵,如虎入羊群一般,冲入叛军阵中,手中偃月刀不断翻飞,刀光如洗,纵横穿插,几个来回下来,刀下不知杀了多少人。
就把这伙逃窜的叛军杀的丢盔弃甲,慌不择路。
长梧也机灵,知道领着骑兵专挑那些个披甲的下手。
冲了几个来回之后,长梧就提着那头领的脑袋,挥舞着手中已经被鲜血染红了的偃月刀,振臂高呼:“贼将已死,弃械投降者不杀!”
一众骑兵有有样学样,纷纷跟着长梧挥舞着手中利刃,在叛军之中穿插纵横,齐声高呼:“贼将已死,弃械投降者不杀!”
“贼将已死,弃械投降者不杀!”
看着长梧手中的头颅,看着身边一个个倒在血泊之中的同伴,当即便有人丢下兵器,高举双手,高声大喊“我投降!我投降!”
生怕稍微慢了一点点,下一个倒在血泊之中就成了他自己。
前有猛虎,后有追兵,若再不投降,难不成是怕这伙骑兵手里的刀不够锋利吗?还是觉得他们自己的脖子够硬。
当然了,他们要有足够的自信,认为自己的两条腿,能够跑得过骑兵坐骑的四条腿。
有了第一个,自然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然后便是无数个弃械投降的。
一场大战,只持续了不到两个时辰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