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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小齐国公!(2 / 3)

客栈门外众人,都是来抱小齐国公的大腿的,可惜皆未能如愿。

如今李昭成了坐上贵宾,若能与之结交、进而牵线搭桥,不就能跟小齐国公攀上关系了吗?

退一步说,就算攀不上小齐国公,能结交这样一位前途无量的少年俊杰,也是一件大好事啊。

……

返回头来再说李昭,与崔宗之进了醉仙客栈,在一间上等房中分宾主落座之后,仆从们迅速的送上来一桌酒席,非常之丰盛:驼蹄羹、金齑玉脍、鹅鸭炙、透花糍、还有一整只烤全羊……皆是色、香、味俱全!

随从们般上来了一大坛美酒,乃是大名鼎鼎的‘五云浆’,即一种西域出产的葡萄酒,其色鲜艳,殷红如血,堪称酒中上品,等闲之人可是喝不到的。

还有两个蔓草花鸟八棱金杯,美轮美奂。

“小先生,可能饮上一杯吗?”

“哈哈,男子汉,大丈夫,杯酒何足辞!”

“好,斟酒!”

一名随从负责斟满了酒,李昭举杯在手,一饮而尽,而后紧闭嘴巴,回味着葡萄酒的滋味,却不禁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头。

原来这种五云浆、同样是发酵酒,杂质多、味道差不说,酒精度数还非常的低,恐怕连十度都没有,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更像饮料。

穿越之前,李昭也是个无酒不欢的主,尤其喜欢六七十度的烈性酒,如今喝这种低度发酵酒,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

与此同时,崔宗之也饮下了杯中酒,看到李昭神色怪异,不禁问道:“小先生,可是此酒的滋味不好吗?”

“这个嘛……非也。”

李昭心中暗叫糟糕,自己不经意之间的小动作,怕是引起误会了,人家请自己喝酒,喝的还是天下闻名的佳酿,自己怎么能说酒不好呢,这也太过失礼了。

有心解释一下吧,又不知如何开口,否则崔宗之刨根问底的话,自己又该如何回答呢……身为穿越者的事情,可是一个字也不能透露的。

狗急跳墙,人急智生,目光转动之间,李昭看到了手中的酒杯,顿时想出一个好办法!

“这种葡萄酒嘛,滋味自然是极好的了,只是这酒杯似乎有一点小问题。”

“这对蔓草花鸟八棱金杯,乃是汝阳王殿下赠给我家小国公的,是由御用工匠打制的精品,普天之下也找不到几只,你竟敢说它们不好!”

一旁的侍从插话了,言语中带着几分怒气,不过也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

崔宗之与汝阳王—李琎交往密切,否则人家也不会赠送如此精致的酒杯了,而后者不仅是饮中八仙之一,还是当今天子李隆基的亲侄子,赫赫有名的宗室第一美男子。

“呵呵,莫要误会了,这八棱金杯酒杯自然是极珍贵的东西,可是珍贵的未必就一定合适啊,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葡萄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若是盛入夜光杯之中,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岂不壮哉!”

李昭借用了金庸大大小说中的一段名言,把这件事巧妙的搪塞过去了,不是不好,而是不合适,这下挑不出毛病了吧?

“哈哈,宗之一生酷爱饮酒,自认为精通饮酒之道,却从未想过小小的酒杯之中,也有这么大学问,今日听了小先生一席话,真犹如醍醐灌顶一般,趁此机会,自当好好的请教一番。

崔宗之来兴致了,对李昭更是刮目相看,不仅棋艺精湛,还是酒国高手,这也太合自己的胃口了。

“敢问小先生,喝葡萄酒当用夜光杯,喝高粱酒又当如何呢?”

“高粱美酒,乃是最古之酒,夏禹时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那便是高粱酒了,故而饮这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

“有道理,饮米酒又当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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