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是杂工所生产制造的,如今面对军械司的咄咄逼人,他这个所正也只能选择回护包庇。
毕竟屁股决定脑子嘛。
冯紫英见焦顺皱着眉头似有心事,但碍于众人兴头正浓,也不是细问究竟的时候,便先记在心底,笑着吆喝众人进谷狩猎。
虽说队伍里三分之一的人都背着枪,但真正可以随意开枪的,却只有为首的一众纨绔们。
亲随们背的枪,一是为了烘托气氛,二是为了随时和主人调换,免得主人还要装填弹药。
旁人只图射个畅快,都把装弹的事情交给亲随。
焦顺虽也得了冯家两个亲随服侍左右,却因好奇这枪械的具体结构,特意讨了两枚子弹,一会儿拆一会儿装的仔细把玩。
这时的子弹和焦顺后世见到的并不一样,但也不是那种古代的小铅球,具体形状约莫在锥形与半圆形之间,通体胖乎乎的,侧面中下部有几条螺旋线,尾部还塞了个木栓——顺带一提,这木栓也是杂工所生产的。
木栓正中能看到些晶亮的东西,约莫应该就是与撞针对应的底火装置了。
他这里正仔细端详着,就听不远处传出几声枪响,又听薛蟠吆喝着让追上去,大部队就撒了欢似的往前冲,除了两三个不喜此道又或是心思重的,余者全跟着薛大脑袋跑散了。
见众人散了个七七八八,冯紫英便趁机到了焦顺身边,笑道:“兄弟在工部为官,难道竟没摸过火枪么?”
“小弟这才刚去一个多月而已。”
焦顺苦笑道:“再说军械司里的管制,只怕比外面还要严了不少。”
顿了顿,又指着那枪带道:“这制式的枪带倒是我们杂工所产的,方才却被批的狗不理一样。”
冯紫英哈哈大笑,讨过一柄普通制式火枪,利落的摆弄了几下,又问焦顺:“贤弟对如今列装的火枪知道多少?”
“也就是纸面上一些数据罢了。”
焦顺直摇头:“说起来我今儿还是头一回摸着实物。”
冯紫英笑道:“本朝对火器管得极严,京城更是重中之重,监管街面的各衙门和巡城司用的都还是刀枪棍棒呢,常人想摸一摸自然没那么容易。”
说着,把手里的枪往上托了托:“这玩意儿都大家都叫它火枪、长铳,实则官名儿叫做‘龙雀’,取大夏龙雀之意——枪身长三尺六寸【1.2米】,能装一尺二寸长的刺刀【0.4米】,自太祖朝定型至今少有改进,利在速射近搏,但射程上却反倒不如西夷的枪械。”
这倒是好理解,后膛枪最难解决的就是密闭性,初期因为工业水平不够,在射程和威力上反不如发展了几百年的前装枪。
焦顺想到这里不由得心中一动。
杂工所旁的比不过军械司,可单论提高密闭性,专司胶、漆、裱、糊的杂工所,说不定反而更有优势。
而解决了密闭性问题,可不仅仅只是能提升射程威力,更可以借此开发出弹匣,让火器正式进入连发时代速射时代。
正想些有的没的,又听冯紫英问:“焦兄弟少年得志、名动京城,方才却怎么长吁短叹郁郁寡欢的?莫不是遇到了什么难处?若真有什么难处,不妨先说来听听,且看哥哥帮不帮的上忙。”
“倒真让冯大哥说中了。”
焦顺忙定了定神,捧着枪拱手一礼,道:“小弟确实是遇到了难处,只是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
冯紫英为人最讲义气,何况先前焦顺还曾帮他保住了颜面,故此一听这话,便把枪抛给了身边的亲随,拍着胸脯道:“这有什么不好说的,但凡我能办的,绝无推托的道理!”
“那小弟就厚颜请托了。”
焦顺肃然道:“我想请冯大哥引见,当面拜会一下神武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