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的时候,李文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就是今天晚上,黄杰在晚自习后回家的途中,碰到了一件天大的好事,让他得到了机缘。
对于前世今生的仇人,李文当然不想让黄杰拿到机缘。黄杰强大起来,自己就没有机会去复仇了。
釜底抽薪,断了黄杰的机缘,将他的机缘夺过来,变成自己的机缘,这才是痛快之事。
老师在上课,李文在下面行动起来。行动的关键是,不让黄杰去机缘地,那样他就与机缘无缘。
用什么办法呢?对了调虎离山!
能调走黄杰的,只有刘芸。这时候天晚了,一般的女孩约黄杰是不可能让黄杰不回家。只有黄杰死追未成功的刘芸,才能够让黄杰中计。
而李文与刘芸是青梅竹马,所以,他能模仿出刘芸的笔迹。
于是,李文用刘芸的口气,写了一封信,约黄杰下班后去帝豪酒吧,有事相商。
从学校去帝豪酒吧,路程比较远,而且与黄杰回家的路向是相背离的。
黄杰看到刘芸的笔迹,不会怀疑有假。再则时间较晚,没有留给黄杰多余的考虑时间,所以,李文才行了这一计。
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李文还是躲在校门外的黑暗地方,亲眼看到黄杰对出租车司机说出目的地,并上了车离去。
目送黄杰离开后,李文便顺着黄杰习惯性的回家之路,走了下去。
走了大约十五分钟,来到了一个小巷子。
突然间,李文听到了一个声音,是重物落地的声音。
拿出破旧的手机,李文打开灯光,借着光亮,他看到了一个人躺在地上。
上前察看,发现那人已经死了。
这一切,与三十年后黄杰的描述是一模一样。
那么,就是这个人的身上,有着天大的机缘。
李文急忙上前摸尸。
如果没有经过前世,也许李文会吓坏。但是经过了前世的枪林弹雨,杀过人杀过异兽,面对死人,那就小意思了。
摸尸很快,死者身上的钱包没有动。如果被人发现,便会知道有人摸了尸。
死者的腰上,有一个皮带包,就是那些做生意的人喜欢用的暗包。绑在腰上,看似宽皮带,其实就是一个包。
快速的卸下皮带包,扣在自已的腰上,用衣服盖住,李文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小巷,向着前方跑去。走出了十多分钟,来到了大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坐车回家。
就在李文上出租车的时候,那个小巷里出现了三个人。
“这里有血腥味。应该就在这里。”
一个人说完,拿出了微型手电筒。打开手电筒,不弱的光线顺着血腥味照去。
“在那里。老k,老q,两边巷口放哨。”
命令下达后,两个人分头跑向了巷子的两头。
拿灯的这个人,走近了死尸。先察看了地上的死尸。
“方向,果然是你,终于将你找到了。你说组织对你不错,用心栽培你,但是你为什么要背叛组织。为了一块圣石值得吗?呸!什么圣石,放在神堂有几百年了,前后有上百的人去研究它,都没有发现奇迹。你偷去就能出奇迹?你这是找死!”
这人一边说着,一边上前摸索着死尸的身上。
钱包被摸出来,打开看了看。
“这上面有你的身份信息,不能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