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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愉快的舔包时间(1 / 3)

杀败了至圣军团,接下来自然就是打扫战场。

用当年看游戏直播时候,某位主播的说法,叫做“愉快的舔包时间”。

寻常士兵们的装备,潘龙没有半点兴趣。就算是护卫骑士们的铠甲和武器,他也一样没兴趣。

那些铠甲和武器对于鲁纳村的村民们来说很有用,对于可能准备要重建的月之女神教会军队也称得上是雪中送炭,但对他来说,却毫无意义。

坚固的铠甲、锋利的兵器,九州世界也一样有,甚至于,潘家自己就有。

能够防御魔法的特殊装备,倒是有一点价值。可终究也就是这样了。

从这个世界带东西回九州世界,是要消耗山海经残片积攒的灵气的。东西越大、越高级,消耗的灵气就越多。

一件厚重的全身铠甲,除非真的有什么无法替代的珍贵用途,否则再怎么好,也不值得浪费灵气带它回去。

何况,这一战最好的战利品,还是要从“至圣者”色列斯身上获得。

堂堂帝国四大将军之一,唯一神教的大祭司,魔神在人间的联系人,他身上怎么可能没一点好东西!

随便手指缝里面漏一点出来,也够他挑选得眼花缭乱了。

事实证明,果然如此。

从色列斯的身上,真的找到了一大堆好东西。

首先是一个拇指大小的水晶瓶子,瓶子里面是粘稠的银色液体,看起来有点像是水银,但实际上它比水银可珍贵了不知道多少倍。

【万灵药:最高位的炼金产物,奇迹的具现。能够治疗死亡之外的一切伤病、解除一切诅咒,无所不能的灵药。】

这是奇幻类游戏里面常常出现的最高级灵药,效果大同小异。总的来说就是一句话:只要你还没死,这药就可以让你瞬间恢复到最佳状态。

“这个是一定要带走的!有了这个,就等于多一条命啊!”

拿着这个小小的水晶瓶子,潘龙的呼吸都粗重了一秒。

然后,是一颗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腥臭味道的红色圆珠,软软的,里面似乎是还没凝固的鲜血。

【魔人之血:魔人死后体内精华凝聚而成的血珠,可以帮助想要踏入魔道的人获得魔人的血脉,走上通往不朽的道路。】

看到这东西,潘龙真的犹豫了。

他记得在游戏里面,主角就是猎杀了一个想要退隐的魔人,吞下了魔人之血,才转化成魔族的。

虽然在游戏里面,转化成魔族的好处其实也一般般,无非就是有了个隐藏职业。但光是能够长生不朽,其实就已经是足以让人眼红心热甚至于为此不惜一切的好处了。

九州世界不知道多少人,挖空了心思、散尽了家财、扭曲了人性……乃至于舍弃了一切,只为了获得永恒的生命,成为不死仙人。

现在,他只要把这颗魔人之血给吞了,或许就能够获得永恒的生命……

拿着那颗红色的血珠,潘龙的右手都在颤抖。

“当魔人没什么好的!长得怪模怪样也就罢了,还要吞噬生命,扭曲人性……的和长生不死比起来,这些代价都算不了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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