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给人们的印象似乎是野蛮、落后甚至是茹毛饮血,但处在两大强国夹缝中的伊士尼尔部落联盟,可不是未开化的原始族群,也不是逐草而居的游牧群体,相反,由于特殊的政治和经济环境,那里是军火商、走私犯、赌棍以及各种亡命之徒的天堂,由此形成了畸形的经济繁荣。一些规模较大的部落聚居点,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讲,都不会逊色于其他国家的城镇。
至于雄鹰部落,不管它这响当当的名字缘何而来,它的子民——如魏斯所见,并没有插鸟毛、画纹身,而是整齐地穿着诺曼人发的工装。要说有什么不一样,这些人皮肤黝黑,身材敦实,眉宇间透着一股子质朴的坚韧,眼神中隐隐流露出别致的强蛮性格。
将舱门炸开,让这些受困的特殊雇工重获自由,魏斯把诺曼人的见习军官拉到身旁,大声说道:“如我所说,这位诺曼军官代表诺曼帝国解除与你们的契约,接下来,将由我代表阿尔斯特自由联邦以三倍的价格雇佣你们,直到战争结束。”
魏斯本意是借助这些无政治立场的特殊雇工渡过眼前的难关,将来联邦军方会不会承认这种雇佣关系,其实并不重要。出三倍的价格,是因为他们跟着游击先遣队,就算他们不直接参与战斗,面对死亡的风险也是一样的。说白了,这有可能是给他们的买命钱。
对于诺曼人的这名见习军官,部落的壮士们看起来既不怨恨,也不崇敬,他们跟诺曼人之间似乎只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他们当中走出来一个肩宽膀圆、蓄着络腮胡的男子,年龄比魏斯大,但看起来还未达到中年人的范畴,且称之为“胡子哥”。他用诺曼语问:“你俘虏了他,他解雇我们,你再雇佣我们,是这样的关系吧?”
这位胡子哥的诺曼语既不标准也不流利,魏斯跟他算是半斤八两,沟通起来有点费劲,关键是这种关键性的交流还有可能会错意。于是,魏斯试着问:“懂阿尔斯特语吗?”
这名中年男子,眼睛盯着他看了几秒,换用阿尔斯特语说道:“跟诺曼语相比,可能稍稍蹩脚一些。”
“我听出了洛林口音。”魏斯笑道。
“确实,我跟一伙洛林人打了很久的交道,大部分阿尔斯特语是从他们那里学来的。”
“那事情就好办了。”魏斯神情轻松的说,“对你们来说,诺曼人可以合作,联邦人也是朋友,如今这情形,些许改变就能多赚两倍报酬,有什么理由不接受呢?”
胡子哥的表情没有因为对方主动来套关系而变得友善,他不冷不热地反问道:“你之前好像说,雇佣我们的目的是要搬运货物?”
“目前是这样,以后的话,我会尽量让你们干适合的、喜欢的工作。”魏斯用刚刚想好的套路回答。
胡子哥以他们自己的语言向部落成员们转述,这群皮肤黝黑的汉子居然哄堂大笑。
魏斯正一脸纳闷,胡子哥用回了阿尔斯特语:“我们不介意帮你们搬运东西,只是觉得你们用司炉工、维修工薪酬的三倍请人帮你们搬运东西,实在不合常理。这位先生,跟我们雄鹰部落的人合作,没必要遮遮掩掩,说那些虚虚实实的话。直接来吧!你列要求,我判断合作是否可行,然后开价钱。一旦达成协议,除非双方同意解除,否则我们绝不会因为麻烦或困难单方面毁约。”
“解除了跟诺曼人的契约以后,如果我们跟诺曼人发生交火,你们会跟诺曼人为敌吗?”魏斯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