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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为情杀人(第四十三更,求订阅,求月票!)(2 / 2)

参加诗会的人那么多,有谁会怀疑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呢?

不过她最终还是被发现了,难逃大明律的制裁。

杀人偿命,没什么可说的。

韩侑判决紫鸢斩决,要和死刑犯一起报备到京师,只要皇帝陛下勾决就可以押监牢中,待到来年秋后便可以押赴刑场,开刀问斩了。

了结了一桩命案,陈县令只觉得十分畅快,退堂之后便急不可耐的朝后院奔去。

他的宠妾正在床上等他,是时候享受一番鱼水之欢了。

......

......

宁修听到结案的消息,心中也是一沉。

想不到凶手竟然会是一个弱不禁风的歌妓。

她的身份就是最好的掩饰,正常情况下绝不会有人想到一个歌妓身上去。

最毒妇人心啊。

为情杀人,本以为只会在小说中出现谁曾想就发生在宁修身边,真是叫人不寒而栗。

不过这个紫鸢也得到了惩罚,一命换一命,没什么可多说的。

科试刚刚结束,距离乡试还有七八个月,光是每日温书太过无聊。宁修便将精力抽出一些,放在推出新菜上。

对一个酒楼来说,核心菜式是不能变的,那是招牌。

这点宁修做到了,不管是披萨饼,炸鸡还是烤串在荆州都是独一份。包括后来推出的串串香,也是绝无仅有的。

人们总在抨击垄断,可当垄断对他们有好处时却会十分享受。

宁修显然处于这样一个状态。

但他明白推陈出新亦不可少。

大明的食客可是很挑剔的,等到他们觉得厌烦的时候便已经晚了。

故而宁修需要让他们保持好奇,保持饥饿感。这当然就需要新菜了。

死鬼老爹宁良见儿子又一头扎进了厨房自然十分不满。

在他看来儿子已经是要中举的人了,怎么还能往厨房钻呢?

读书人不是有一句话吗,君子远庖厨啊。

可宁修不在乎,如果他那么在意世人的看法他就不是宁修了。

何况自家酒楼的事情只要不刻意宣扬又有多少外人会知道呢?

今日宁修要做的土豆宴。

土豆是晚明传入的,但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记载。

不过大体时间就是在万历年间。

有诗为证。

“榛实软不及,菰根旨定雌。吴沙花落子,蜀国叶蹲鸱。配茗人犹未,随羞箸似知。娇颦非不赏,憔悴浣纱时。”

这首题为《土豆》的律诗作者就是大才子徐渭,可见当时已经有了土豆这个说法了。

《长安客话》中也有记载:“土豆,绝似吴中落花生及香芋,亦似芋,而此差松甘。”此书作者也是明朝万历年间人。

话虽如此,此时土豆毕竟还未全面普及种植。宁修也是一次意外才从张家吃到的。

既然土豆都未普遍种植,菜式自然单一的可怕。

所以宁修觉得有必要做出一道焗土豆泥改善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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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关于土豆的传入时间,首先公认的晚明没有疑问吧?徐渭在世是1521-1593年。徐老大人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去世的,也就是说徐老大人写《土豆》这首诗的时候肯定是万历中期以前,那时土豆已经入菜,再往前推一推,万历初年肯定有土豆了。当时确实达官显贵才吃的到。故而老坤才会说宁修是在张家吃到的土豆。至于具体哪年土豆传入谁也不知道,老坤能做的考据也就是到这个程度。小说嘛,不要太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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