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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节 喜欢师兄的道理(4 / 6)

搬回家其实也没什么顾虑,只是他心里有些忧虑,他知道自己的情绪不稳定,又要天天面对父母和孩子,万一哪天失控,岂不是让父母更担心。

最后他还是同意了,因为有这么一个道理。

他知道自己病情很不好,按照医生的判断,已经是最晚期的时候了,他的大脑都已经出现了永久性损伤的症状,这种情况下,别说一二十年,一两年都不太可能坚持的下去,三两个月病情急剧恶化也很正常。也就是说,他真的是快要死了。

要是以前,他可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隐瞒,知道隐瞒不下去的那天。但他经历过妻子的事情,让他觉得,在疾病这种人力无法对抗的悲剧面前,人能选择的往往不多。他当时明知道妻子的病看不好,还是义无反顾的去治疗,天天去陪护,原因只有一个,他知道他所能做的,可能只是陪伴。

当年他为了陪伴妻子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不惜放弃在市局大好的前程,主动申请调到分局,那么现在,他自己也走上了妻子的那条路,是不是应该给父母一个陪伴自己的机会,或者说自己陪伴父母和孩子走完自己最后一段路,是自己最好的选择,也是对父母最好的交代。

因这个道理,他决定留下。然后又想到了搬回来的其他好处,首先自己的事情迟早是要让父母知道的,现在的隐瞒,不过是担心父母一下子接受不了,自己搬了过来,朝夕相处,然后才能一点一滴看情况慢慢将真实的病情交代出来,潜移默化的让父母接受,自己的结果已经注定,如何让父母接受这个结果,恐怕自己搬过来更容易做到。其他的好处也有,比如现在自己还是一个焦点人物,老宅子那边天天有人堵门,回去住确实不方便。

还有最后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用跟魏秋叶朝夕相处。

他当然不是讨厌这个师妹,恰恰相反,对这个师妹的性格十分喜欢,可这种喜欢,正是魏秋叶不喜欢的那种喜欢,就是真的当妹妹看的喜欢。

若说没有一丝一毫动过心,那是虚伪。俩人十年前就已经认识,在学校那个小天地里接触密切,一个是血气方刚的大学男生,一个是活波可爱的大学女生,怎么可能不会在某个时刻产生某些幻想。

只是那时候孟昭女人缘很好,尽管西北地区文化保守,他算是一个本分人,因此并不花心,但身边也一直都有一个女朋友,是女生主动追的他。偶尔的空窗期,他也没有机会去跟魏秋叶发生故事。

之所以偶尔的动心,是魏秋叶表现出来对他的好,让他偶尔有些自恋,可并没有当真,纯粹是哪种年轻小男生的自恋,别的女孩多看自己几眼,都会觉得对方是不是喜欢自己,可心里很快就会否定。老实说,孟昭当时觉得喜欢他的女孩,多了去了,甚至有时候他觉得他们班的女孩都喜欢他,当然很快就会觉得自己自恋,修正这种心态,对魏秋叶也是如此,并没有真的当回事。

真正确定的明白魏秋叶是真的喜欢自己,其实是在魏秋叶突然打电话说她要来西京市工作的时候,但那时候,孟昭已经成家立业。

至于魏秋叶为什么喜欢自己,孟昭一直都不明白,感情这种事情,他说不清,恐怕也没人说得清。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他身材稍高,但这身高放在西北,也不显得特别,跟南方的同学比也许高半个头一个头,可在西北地区只是普通身高。他长得也不帅,方形的国字脸,只能说是五官端正,唯一算是加分的,也许就是比较白净。学习成绩马马虎虎,考不上一流大学,靠上警校也是刚够分数,在西京市这个大学众多,考大学相对容易的城市,他算不上出色,换做一些大学数量少的地区,他甚至不可能靠上大学。

一切的一切都告诉孟昭,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生,找不到丝毫能吸引魏秋叶这种漂亮女孩,至少是将她吸引的不顾一切放弃首都来西北地区的道理。

这个道理,也许只有魏秋叶自己知道,或许连她也不知道。

她也无数次问过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个木讷的师兄,但也始终没有搞明白。

也许是最让她难以忘怀的那些瞬间。她跟师兄相识,是因为学校辩论队。她从小就是一个喜欢抬杠的女孩子,这大概是文化使然,首都人都这样。所以她上大学后,参加的第一个社团就是辩论队。

辩论是需要极强的逻辑能力为基础的,警校恰好是一个推崇逻辑能力的学校,因此警校的辩论队一项很受重视,实力也颇强。只是首都作为国家的心脏,藏龙卧虎之地,高手实在是太多了。若论一流的人才,平心而论,并不在警校,因此警校辩论队尽管一直是强队,可却从没有拿过冠军,甚至很难挤入一流行列。那些超一流大学,虽然未必有警校这么崇尚逻辑,但他们的学生实在是优秀,总是能力压警校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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