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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龟兹镇(3)北鹰娑川(1 / 3)

在索侍斤的大帐附近歇息一晚后,第二日一早孙秀荣就带着大队离开了,离开前,他借着要观赏伊丽河的风景,爬上了一座小山,在那里他得到了围绕在索侍斤大帐附近的小帐数量。

整整一百顶!

所谓小帐,也就是比大帐略小的一点,每帐能够居住十名士兵,这么说索侍斤的常备军也就是一千人。

但昨日他可是见到了索侍斤的三百骑,各个膘肥体壮,挎着弯刀和大弓,显然不是好相与之辈,何况,以伊丽河上游之富饶,养活区区一千常备军让部落也得到了更多的休养,加上该部一向与大唐交好,几乎不存在受到周围某部大举进攻的危险,只养活一千常备军也是应有之意。

更何况,伊丽河上游精华地带也就五百里,部落都在河谷里生息繁衍,还是很容易召集到一起的。

临行前,索侍斤指着一堆少年说道:“都督,这是我部家里男丁众多的牧户子弟,都在十八岁左右,上次都督的大婚盛景很遗憾没有赶上,也没有奉上礼物,我部的特产马匹、羊只都督也不稀罕,听说都督麾下都是备受关爱的少年兵,我连夜从周围部族里挑选了一百名,就帮着都督伺候马匹吧”

这是孙秀荣没有想到的,他想到了索侍斤会给他礼物,但没想到是这个。

在如今的游牧部落,丁口最为重要,牛马次之,它能将最宝贵的丁口贡献一百名可算是厚礼了——这些人明显是奴户,按照这个时代的规矩,无论草原还是中原,都习惯将奴仆转赠给他人,一旦转赠,这些奴仆就必须重新效忠新主人。

孙秀荣仔细瞧去,只见这些少年多半是黑头发的,便有些明白了。

“多谢了!”

孙秀荣也不客气,立即让这些少年接替李进才看管两百匹驮马,自己带着大队沿着伊丽河继续向东驶去。

十日后,大队来到了伊丽河的上游,穿行于群山之中、后世被称为巩乃斯河的河段,来到这里时,才发现山道已经被积雪铺满了厚厚一层,但道路依旧宽约一丈,路上马蹄印、车轮印、脚印依旧络绎不绝。

“都督”

在巩乃斯河右岸的山道上,一位奴仆少年正在与孙秀荣说话。

原来这些少年多半是胡禄居部与弓月部、达奚部发生小规模战斗中被俘的牧户后代,这位少年就是达奚部的,原名库格斯,鲜卑语野狼的意思,由于在一众奴仆中无论长相、身手、敏捷等方面都是上上之选,便被孙秀荣赐姓孙,全名孙孝恪,成了孙秀荣的贴身小厮。

孙孝恪一家是在三年前被掳到胡禄居部的,到了胡禄居部后专门为索侍斤的常备军养马,他能说突厥语以及鲜卑语,倒是让孙秀荣开心不已。

“这一段河面原本是胡禄居部独占的,不过自从几年前达奚部迁到鹰娑川后,双方针对这一地带展开了长久的争夺……”

“哦,大唐焉耆镇就没有出手调停?”

“都督,若是两部的大战,大唐自然会出来调停的,不过争夺这一段河面的都是依附于两部的小部落,人数都是两三百户,莫说大唐了,胡禄居、达奚也是听之任之,最后双方谁也奈何不了谁,部落丁口削减的厉害,干脆都迁出了这一地带,眼下这一地带大约百里除了零星的牧户便没有部落存在了”

“边荒之地”

孙秀荣点点头,心里头涌出了一个词语。

这样的地方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存在,最明显就是江淮地区,在南北朝时代作为双方的缓冲最为知名,后世的某武侠小说家还以此写了一部有名的小说。

由于是边荒之地,无甚阻碍,虽然是河边山道,队伍行进的很快,次日便出了这一段河面,眼前的风景又为之一变。

前面依旧是大山,不过山势平缓,这样的地方,正是上佳牧场的所在,见到孙秀荣他们后,前面也出现了一队骑兵,人数不多,但孙秀荣见到后不禁心理一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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