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过后,他在拳馆的故纸堆里翻找了半天,终于寻出一本叫做《识字歌》的旧书,兴致勃勃的去后杂院教沈秋宝识字——在最辉煌的时期,刘家拳馆开辟了“图文阁”。里头收录了数百册入门级别的武功典籍和药书。这些书以识字为主,内容浅显,通俗易懂,学徒们可以随时借阅。只可惜,自老太爷过世后,拳馆江湖日下,学徒流失严重,图文阁首当其冲。因无人看管,各种书籍流失、破损严重。传至现任馆主大人手里时,已经变成了一堆杂乱的故纸,堆在正院的西厢房一角化灰。
“当年我开蒙时,除了这本《识字歌》,师父还给我准备了笔墨纸砚的。只是我现在手头不宽裕,匀不出多余的来。只能给你准备一枝毛笔。”傅雷有些难为情的递过来一枝旧毛笔,“你暂且用水代替墨,在地上练字。”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小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也是在地上这样练字的。”
“谢谢傅大哥。”沈秋宝却是很满意了,如获珍宝的双手接过旧毛笔,“我真的很喜欢。”
真是个乖孩子。傅雷暗中吁了一口气:“那,我先教你写名字。”说着,他又从沈秋宝手里拿过毛笔,沾了水,在泥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下“沈云”二字。
写完后,他特意提醒沈秋宝观察自己拿笔的姿势。然后,把笔递还给后者:“你拿好笔,我握着你的手,再教你写一遍。”他不知道该怎么教徒弟。当年师父是这么给他开蒙的,他照搬过来,应该没错。
“嗯。”沈秋宝两眼亮晶晶的,极力压制住满心的激动,学着他的样子握笔。
他比傅雷想象中的更伶俐,简直是一教就会,初上手,毛笔握得象模象样。
本来还想着要提醒他几处握笔的要诀,见状,傅雷默默的咽下了那些话,握着他的手,一边写,一边念叨着笔顺:“点、点、提……”
不一会儿,“沈云”两个字再次出现在泥地上。
沈秋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啊,我会写字了!这就是“沈云”!
虽然已经在很多人面前,他已经用过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一直只将这个名字当假名,从来没有当过真。直到此时此刻,“沈云”二字出现于他的笔下。这一刹那,他突然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沈云,我就是沈云!
我要努力学识字,将来还要学武,学到一身的本事,成为象馆主大人一样的武师。
我要做能为爹娘、奶奶报仇的武师沈云!不要再做那个什么也不懂,任人欺负,连长姐也不能保护的山里娃沈秋宝!
所以,从今天起,沈秋宝沦为过去。
我叫沈云!
我是沈云!
“会写了吗?”傅雷松开手,问道。
沈云傻了眼:“啊?”
点、点、提……呜呜呜,太长了,没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