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地方长大的村夫,想来也没有受过什么好的教育。那日玉园诗会上,做了一首诗就匆匆离开,肯定是怕留下来就会露馅吧!
还有,听说他到伯府的时候,浑身都是血。
这要是武功高强,会这么落魄吗?
看来是文不成武不就。
皇家书院教学,男子教授的是君子六艺。
礼,乐,射,御,书,数。
不可能轮番比一遍。
所以只挑了两样。若是打成平手,再加试其他。
胡湃念书不行,但自认比一介村夫要强,射箭是他的长项,所以他选了礼和射两个项目。
沈绎没有反对。
甲班的吃瓜群众们议论纷纷。
“胡兄选的都是他自己擅长的,这个沈绎也不反对?”
“大概是选什么都一样,反正是输,所以就懒得管了!”
“有道理!”
孟辞瞪了他们一眼:“才不是,是因为我兄长样样都拿得出手,比什么他都能赢,所以才无所谓选什么的!”
“孟兄,话可不要说的太满!”
“就是,你这位兄长回伯府时间还短,孟兄可不要太轻易就相信旁人!”
“孟兄你就是太单纯,你这兄长回伯府的目的不会简单的。”
……
算了,懒得跟这些人做口舌之争,一会等着看他们啪啪啪被打脸就行。
胡湃文采一般,但是自三岁便启蒙,每日背书,脑子里死记硬背了不少书籍。
此刻他胸有成竹:“念你出身,若是作诗行文怕是我欺负了你,我们便背比个简单的!”
沈绎凝了他一眼,没说话。
这咋不问一声呢?捧哏都不会吗?
胡湃心内吐槽了一番,只能自顾自的继续:“今日夫子要教的便是礼记中的《檀弓》篇,咱们定一柱香的时间,若是谁能背诵的更多,就算谁赢!”
这文章他之前已经读过数遍,有把握能背出一小半,足够碾压眼前这个村夫了。
沈绎淡然的说道:“不需要!”
胡湃心内一喜:这厮看来是害怕了,果然只是空有皮囊。
然而这念头没转完,沈绎就开口:“公仪仲子之丧,檀弓免焉。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闻也。……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
他不疾不徐,吐字清晰,没有任何停顿,有人开始翻书,对照想找一个错处。
没有!
一丁点都没有。
哪怕是某些生僻字,他也不会读错,很多拗口的语句,他也能流畅的背诵。
教室里的议论声渐渐小了,只剩下他的声音在回荡。
孟辞双目放光。
不愧是男主,作者设定他博览群书,记忆力超群,哪怕是几年前看过一次的书,他都能记得清楚。
何况是《礼记》这种每个读书人都要通读的文章。
《檀弓》篇有几千字,他一字不错的背诵完后,淡然的看向胡湃:“轮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