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歌也许会忘记自己杀过的敌人,会忘记在宇宙中闯荡的一切,但绝不会忘记这个数字。
因为这个数字,代表的是一个家!
他叶歌的家!
想到这里,叶歌记忆飘远,回到小时候。
自己和大姐在互相追逐打闹,小弟弟躺在摇篮中哭声震天;
老妈在厨房里炒菜被油烟熏得睁不开眼,老爸一手拿着奶瓶一手拿着遥控器,在看足球比赛……
所有的画面都透露着温馨和幸福。
尽管这些记忆已经泛黄,依然是叶歌心中最珍贵的回忆!
回家。
平凡朴实的两个字,却让叶歌魂牵梦绕五百年,支撑着他在一场又一场的厮杀中存活下来。
如今终于回到地球,回到家乡,回到记忆中的那个家。
“爸,妈,大姐,三弟,我回来了,你们还好吗?”
这是叶歌早就想好的对白。
不知道他们见到自己,又会是一副怎么样的表情。
幻想着和家人们重逢的场景,叶歌嘴角上扬,步伐轻盈,像是要飞起来一样。
哪怕是路人们对自己的指指点点,叶歌也毫不在乎。
他现在只想快点回到家里,和家人们团聚。
再吃一口老妈做的饭菜。
和老爸干杯。
和大姐三弟他们嬉笑打闹。
宇宙中称王称霸,又如何比得上和家人们的团聚?
“快到了……”
叶歌踏上明月桥的时候,目光似已穿过两条小巷,遥遥望见小区的楼层。
现在正是晚饭时间。
小区的楼层,家家户户都亮着灯光。
不管这世间的万家灯火,有没有一盏是为叶歌而亮,只需要记得,那万家灯火,总有一家是属于叶歌的,就已足够。
有家的人,不管在外漂泊多久,都会有一个信念支撑着。
这样的人才是最伟大,也是最无敌的!
只是当叶歌走到桥中心时,脸色忽变,竟闻到一阵阵浓厚的血腥味,几欲呕吐。
同时叶歌心里升起一种怪异的感觉。
刚才他一路走来,发现周围行人甚少,尤其是上桥的时候,已经没有其他的路人。
想必是被这阵血腥味赶走。
叶歌忍住呕吐的冲动,快步走到桥栏,往下一看,眉头立即一皱。
整条河流泛着黑色的光泽,仿似凝固,死去的鱼虾尽皆浮面,散发出阵阵恶臭味。
好像河中有无数的冤魂存在,杀死一切鱼虾。
“有人在肆意施法……”
叶歌虽然失去修为,只有炼气三转。
但五百年的浴血厮杀,造就他一双火眼金睛,细看之下,立即发现端倪。
这个小镇,有人在修炼邪恶的功法,还杀死不少人!
那些死去的人,无法投胎转世,冤魂凝聚在这条河中,这才出现眼前的一幕!
叶歌并不想多管闲事,但此事发生在他的家乡,说什么也要留个心眼。
暗暗记下这件事情后,叶歌没有逗留,向前迈步,刹那飘去五六米远。
就像昨天叶歌在下雨中行走的身影一样,飘忽不定,却又潇洒从容,如同谪仙人临尘!
《天涯咫尺》!
这是叶歌修炼的速度身法,也是宇宙中无数大能和修仙者都眼红妒忌的功法!
练至大成,一步可去亿万里,比传说中的大挪移还要厉害万倍!
如今叶歌只是稍微施展,就像一道闪电划过,很快穿过两条小巷,来到清泉小区的门口!
叶歌身形突然一顿,看到小区门口竟围着一群人,正在嚷嚷大叫,不知道争吵些什么。
就在人群中间,有一道身影,让叶歌眼睛一亮。
“老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