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白人,井水不犯河水。
路易来的时候,伯德正围着希腊学院慢跑,帕克森在没人帮助的情况下自投自捡。
“为什么你们两个会在这里?”路易问。
帕克森迟疑了几秒,伯德边跑边说:“这年头,努力训练都要被问为什么吗?”
“当然,你们两个平时看起来也不像是最努力的。”路易伤人地说。
伯德干脆不回话了。
帕克森尴尬地说:“我想尽早进入主要轮换阵容。”
“这样的话,你和比尔的上场时间会有大量的重叠。”路易不知道这是不是帕克森想要的。
帕克森名义上是兰比尔的学弟,但这两人在赛季开始前的训练营就闹掰了。
兰比尔引人厌恶的本事,可算一绝。
“伊赛亚不喜欢队里其他的白人,但他们仍然可以团结一致,所以这不是问题。”帕克森理直气壮地说。
这时,伯德又来了。
他的话有点自恋:“我觉得伊赛亚不讨厌我。”
“跑你的步吧蠢货!伊赛亚最讨厌的就是你了!”路易喝道。
伯德嘲讽地笑了下,显然他知道,帕克森也知道托马斯最讨厌的人是谁,但他们就是不说。一个是故意不说,但用表情告诉了路易答案,另一个是不敢说,揣着明白装糊涂。
路易说胡话习惯了,被质疑也是正常的。
他没有选择和伯德继续谈论这件事,而是给了帕克森一个建议:“你这么努力,未来肯定能够进入主力轮换,所以你最好还是和比尔搞好关系。”
“为什么?”帕克森的脸上写着一百万个不愿意,“我甚至不知道队里有谁喜欢他。”
路易笑着指着自己:“我就挺喜欢他的。”
帕克森承认,路易有喜欢兰比尔的理由:“因为他是你选进球队的,而且,他在你面前毕恭毕敬...”
“这你就错了。”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这个,伊赛亚在我面前也毕恭毕敬,拉里天天像条狗一样冲我摇尾巴,你看我喜欢过他吗?”
“WQNMD!”
来自弗兰奇里克镇的乡巴佬情不自禁地爆粗。
帕克森问:“那是为什么?”
“因为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你说我能不喜欢比尔吗?他和狗的相似程度比拉里要像一百倍。”
帕克森不容置否地点头笑道:“这倒是真的。”
“难道你不喜欢场上有这样一条狗吗?永远龇牙咧嘴地吠人,在他所擅长的事情上——保护篮板、单防、投篮、让对手憎恨自己——做得几乎完美。”路易淡笑道,“或许比尔在生活中的缺点比拉里还要多,但在场上你没法不喜欢他,就像拉里一样,只要他们还在打球,我就不会为了生活中的一点小事迁怒于他们,做人嘛,还是要大度一点,不能跟狗计较。”
“WQNMD!”
“看,我从来不和他计较。”路易抱怨道,“这乡巴佬属狗的,素质低极了。”
给帕克森十个胆子,他也不敢附和。
路易临走前鼓励了他,再走向自己的办公室。
他刚在办公室里坐下,就被通知奥尔巴赫有请。
“简先生,老头子又有什么事啊?”路易看向前来请自己过去的简·沃尔克。
很难想象奥尔巴赫除了沃尔克之外没有其他的助理,所以就连通知人这种事,只要沃尔克在,就是他来做。
打个电话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