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可能是反应过来,自己现在的命掐在对方手上,所以立刻语气缓和了一下,解释道:“是这样,当初我生活的年代,噩梦之境少之又少,很稀缺,当然得把眼光放在现实当中,那时候我读了不少以前的典籍,以佛道为主,那时候也没啥娱乐活动,结果就沉迷那些神仙鬼怪的小说无法自拔。”
“然后呢?”
“然后就觉得那些书本里说的是真的,这世上真有神佛,真有永生之道,仙术道法,我就自个研究,还别说,真研究出来一些门道。”
林默冷笑一声:“杀人夺魂,为自己续命?”
“我们也不想啊。”这时候小脑袋有些不服气的说话了:“书上说,修炼要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我们也想吸收啊,可根本没有那东西。后来知道,那都是古代的混账穷书生胡扯出来的东西,是意淫的玩意儿,都是放他娘的狗臭屁。对了,还有什么炼丹术,我们一开始还能动弹,吃了那些狗屁丹药,差一点要了我们的命,虽然保住了一条命,结果整个人也都瘫着动不了了。”
说到这里,林默差点笑出声来。
古代的时候,还真是这样。
封建迷信害死人啊。
那时候就有不少皇帝是因为迷恋长生,吃了江湖骗子炼制的丹药,然后身体中毒,每况愈下,最后身亡。
实际上就是吃那些丹药吃死的。
没想到这双子仙过去也是古代‘仙侠小说’的铁粉。
仙侠故事是编造的,但噩梦却是真的。
“后来,莪们无意间接触到噩梦之境,经过多年研究,这才结合道经中深奥的天地法则,创立了我们的长生之道。”
“就是这个法子稍微有一点缺德,可也没法子,这世上就是强者生,弱者死。就像是现在,我们倆实际上不想说这些,但还是说了,就是因为被你拿捏住了,不得不说。”
林默说真看不出来,你们长的这么磕碜,居然是精通佛道之法,放在古代,那是妥妥的高级知识分子。
“至于尸仙,它和我路数不一样,它能模仿别人,模仿成功之后,就杀人夺舍。而且它做事比我猖狂,杀的人,也比我多。”
“你知道它跑哪儿了?”林默问。
尸仙杀了向鑫一家三口人,这个事儿,林默遇到了,就不能不管。
“狡兔三窟,这家伙活的比我都久,它跑哪儿我真不知道。”
林默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对方可能真不知道。
只要想想就知道,那尸仙能毫不犹豫的丢下这双子仙不管,那就说明根本不会在意对方的死活。
这种诡异之物,在过去三百年的时间里不知道害了多少人,一次一次的夺取普通人的记忆,让它成了最狡猾的怪物。
但对方只要还占据着向鑫的身体,那就随时有被发现的可能性。
现在铺天盖地的摄像头,人脸识别,交通场站的把控,对方能逃离落雁市的概率并不大。
眼下只能继续等消息。
“对了,那尸仙为什么会盯上向鑫?”林默想到了这个事情。
这个问题很重要。
如果向鑫的身体对尸仙不那么重要,对方有可能会舍弃身体,逃入噩梦世界。相反,如果向鑫的身体真的如同之前林默推断的,对尸仙很重要,那对方就不太可能轻易舍弃。
这么一来,抓到尸仙的把握也就更大。
关于这个问题,双子仙知道一些。
“我选择夺魂的目标是有根据的,不是瞎选的,那都是从道经里学到的之事,结合这些年的经验,你想想,过去来大仙庙求卦问命的人有多少,但我也不是逮一个杀一个,一百个人里,能碰到一个合适的就不错了。尸仙那边也一样,向鑫的命数和它契合,就像是一个人吃东西,喜欢特定的口味,向鑫就是尸仙最喜欢的那种。”
这个解释林默能听得懂。
双子仙和尸仙是把人当做食物了。
可站在它们的角度,还真是这样,就如同人去海鲜酒楼,会对着鱼缸里的鱼品头论足,最后选一个顺眼的捞出来下锅一样。
林默笑了笑:“说到这个事儿,我很想知道五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最好给我一五一十的说清楚,不然,还是会把你挫骨扬灰。”
双子仙两张脸上都是表情一滞。
小脑袋扭头看大脑袋,大脑袋也看小脑袋。
两个脑袋交换了一下眼神。
“你说吧。”小脑袋小声嘀咕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