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大喝一声。
并且,我使出了绝招。
绝招就是,我向前一蹦。
不要小看我这一蹦。
我虽然百米赛跑是千年老三,但是,我的优势项目,是跳远。
跳远和三级跳远,我在韶华,保持了五年冠。
我的十路清潭腿,在这个项目上,发挥了无人能及的优势。
因此,我一个蹦哒,竟在最后一刻,超过了黄燕,第一个冲过了终点。
这是历史上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我赛跑赢了黄燕。
哈哈哈。
好开心。
额。
我严重跑题了。
这个严重的跑题,至少说明两件事。
第一,我讨厌倒数。
第二,我的优势是蹦哒。
因此,就在蒋英豪倒数五个数的时候,我噌地一声,蹦起来了。
我的眼角,还在火烧火燎地疼痛。
我耳边的嗡鸣,还在一浪接着一浪。
但我仔细听了听,一浪接着一浪的,好像不是嗡鸣声,而是现场的欢呼声。
看来我站起来,让在场的人,看到了挽回损失的希望。
而蒋英豪,一张圆脸,黑沉黑沉的。
显然我,让他看到了亏钱的危险。
我用手摸了摸眼角。
我去。
居然流血了。
我。
讨。
厌。
挨。
揍。
一时间,熊熊怒火,在我胸中燃烧。
于是,我大喝一声。
向前一个蹦哒。
我的优势虽然是跳远,但其实,我也蹦得挺高的。
如果在古代,我说不定能成为盗帅留香之类的轻功高手。
我这一蹦,居然让我从终结者的肩部,越了过去。
终结者见我高高腾起,也没有闲着。
他伸出手,一把抓住我在空中扑腾的左脚。
坏了。
这个终结者,果然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刚才出拳,又准又狠。
现在这一抓,看似简单,其实是用了小擒拿手的技法。
一旦抓到敌人,必然落个分经错骨的下场。
终结者抓住我的左脚,我在空中,立即失去了平衡,眼看就要从空中落下来,再来一个狗啃泥。
幸亏我机警。
我非常懂得弃车保帅的道理。
一旦被小擒拿手抓实,我的左脚,非伤必残。
但是,终结者的这一抓,并没有抓实。
他实际上,是抓住了我的鞋。
我当机立断。
我一甩,甩掉了我的鞋。
虽然我的鞋,是两年前的阿迪达斯。
但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舍不得鞋,脱不了身。
甩掉了鞋,我立即一身轻松。
我略微一扑腾,还在空中顺便将右腿一个横扫。
这一个横扫,正中终结者的后脑勺。
终结者正抓着我的鞋,发呆。
这一级横扫,竟然让终结者,向前踉跄两步,几乎摔倒。
我翩然落地,有些尴尬。
尴尬的是,我没有鞋的左脚的袜子上,有一个巨大的破洞。
我的大脚趾,正毫无斯文可言地丢人现眼。
果然,台下哄堂大笑。